番禺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57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蘇波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增加橋南街汽車充電樁及加強管理的建議》(第57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橋南街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先后于6月26日、7月2日通過電話、郵件、上門拜訪等方式與您溝通交流。經綜合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增加汽車充電樁數量,進行合理排點布局的建議
一是推進電動汽車公共充電設施建設。根據《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發布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選址規劃、建設、運維和安全管理相關規范指引的通知》要求,我區以市場化為原則推動公共充電設施建設。目前在橋南街開展公共充電站場運營的企業有17家,已建成并接入廣州市充電設施智能管理平臺(羊城充)公共充電站場33個,充電樁261座。
二是推動物業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2024年5月1日,《廣州市物業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方面的專項地方性法規。《管理規定》明確新建物業小區應當按照國家、省、市的比例要求等為配建停車位同步建設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安裝條件,并納入整體工程驗收范疇;改建、擴建物業小區新建車位應當建設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安裝條件。法規的出臺有利于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排點布局的進一步優化。此前區住建部門印發了《廣州市番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轉發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配合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為居民報裝充電設施規范了程序。同時我區積極落實《廣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推動“一快一慢、有序充電”的充換電服務體系和“超充之都”建設工作。在居民小區推廣充電設施“統建統管”運營模式,引導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參與建設,鼓勵在自用車位安裝智能有序充電插座或在公共車位安裝小功率充電樁,由充電設施運營企業進行建設和運維。
二、關于加大對充電設備、充電車位日常管理的監督
(一)制定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工作。為落實省、市對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安全監管工作的相關要求,做好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工作,我局牽頭制定了《番禺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鎮(街)、部門對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監管職責。我局負責根據職責對全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經營、使用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統籌協調全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對接廣州市平臺開展監控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行業(領域)主管部門開展涉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并負責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充電設施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充電設施及其使用場所的消防工程開展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或備案。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交通場站的業主和經營方做好本場所內所建充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城市道路臨時泊位經營方協助路邊公用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加強其公用充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督促經營性停車場、物流場站等經營(物業)單位做好本場所內所建充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開展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安全抽查。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委托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廣州分中心等專業機構開展電動汽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安全抽查工作。抽查內容包括公共充換電站點設施設備,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投資單位、運營單位和平臺企業工作制度等內容。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要求責任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管理規定》明確,物業小區充電設施所有權人是充電設施的安全責任人,承擔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負責充電設施的日常安全維護、保養和隱患排查、整改;充電設施質保期屆滿的,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自用充電設施所有權人可以委托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等相關單位對充電設施進行管理和維護。區住建部門要求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配合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協調關于小區業主安裝私人專用汽車充電樁工作,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設施安全以及充電相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關于利用公共充電樁實現一定意義上的數據統計和監測,為社區管理起到積極的協助作用的建議
(一)我市已建成廣州市充電設施智能管理平臺(也稱“羊城充”平臺,網址https://gzcdgl.gzii.gov.cn/application/index)。“羊城充”平臺為“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主要包括管理平臺、運營平臺和充電服務APP三大部分,以地圖全景方式展示全市充電設施的分布情況,可為市民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充電服務。
(二)《番禺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中已要求各鎮(街)落實充電設施屬地安全監管責任,實行網格化管理,負責對轄區內充電設施經營、使用的安全狀況等進行巡查、監管。為促進和提升社區管理水平,網格化管理在實際工作中已將充電設施管理與消防和社會治安管理進行相結合。
感謝您對我區充電設施建設及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番禺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