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南街道辦事處關于區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59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蘇曉青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延長南區公園塑膠跑道的建議》(第59號)收悉。我街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街城市管理和林業園林綠化辦等部門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5月12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各部門會辦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對剩下的道路完善塑膠跑道建設,形成環園跑道”的建議。該項目我街已明確建設資金來源,但因道路地下鋪設了高壓電纜,需先征求番禺供電局、區交通運輸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根據審批情況確定能否按計劃推進剩余道路的塑膠跑道建設工作。
二、關于“增設跑步道標志、配套飲料自動販賣機”的建議。目前公園內已設置健康步道、里程、消耗卡路里標志,并配套設置洗手間、休息亭和飲料自動販賣機等設施,我街將在完成塑膠跑步閉環建設工作后進一步完善跑道標志,營造跑步氛圍感。
三、關于“做好隔離電動自行車等安全措施”的建議。根據《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關于〈廣州市公共休閑場地安全管理規定〉實施工作方案》,我街已在南區公園的出入口位置公示《廣州市公共休閑場地安全管理規定》,全天禁止機動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以及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等具有動力裝置的滑行工具進入園區。另外,我街將進一步加強園區內安保巡查,引導市民規范停放車輛,為廣大群眾打造平安和諧有序的公園環境。
感謝您對我街文化體育設施配套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橋南街道辦事處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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