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4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高匡競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議》(第84號)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教育局、各鎮(街)等會辦單位研究辦理,并在5月16日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經綜合各會辦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對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實施準駕車型管理的建議
目前,省、市關于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實施準駕車型管理方面暫時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下一步,我局將積極向相關部門反映您的建議,促進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實施準駕車型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盡快落地。
二、關于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的建議
我分局聯合區融媒體中心、區教育局和各鎮(街)通過“平安禺你同行”系列欄目,強化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宣傳。今年以來共開展“七進”宣傳活動1202次,覆蓋人數262911人;開展微信群宣傳2302次,覆蓋人數354434人;開展“兩員兩站”宣傳勸導797次,發放宣傳資料4.75萬份。
三、關于加大處罰力度,形成警示教育效果的建議
我分局加強查處電動自行車逆行、不佩戴安全頭盔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容易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已處罰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18.1萬宗,其中查處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7024宗,違法載人69宗,逆行9445宗,沖紅燈18807宗。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