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6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麥沛蓮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韋涌村留用地開發進度的建議》(第86號)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土地開發中心等單位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5月17日進行了電話溝通等。經綜合區土地開發中心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經核實,您提及的7號地塊為韋涌村計劃辦理供地手續的韋涌村留用地(地塊11),石壁街正在積極開展留用地供地手續的準備工作,我分局將做好指導服務,全力配合石壁街加快辦理供地手續。
二、關于您提出的尚未開發的265畝留用地項目,經核查,均未向我分局申請辦理報建手續。其中:
(一)廣州南站核心區韋涌村留用地(地塊14)地塊、廣州南站核心區韋涌村留用地(地塊12-2)地塊與上述廣州南站核心區韋涌村留用地(地塊11)地塊情況一致,下一步我分局將配合石壁街加快供地。
(二)關于兩宗韋涌村留用地(穗國土規劃建用字〔2018〕86號、穗國土規劃建用字〔2018〕109號),后續若我分局收到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申請,將積極做好指導服務并加快辦理審批手續。
(三)其余6宗集體用地性質的韋涌村留用地(穗國土建用字〔2014〕231號、穗國土規劃建用字〔2017〕272號、穗國土規劃建用字〔2018〕273號、穗規劃資源地證〔2021〕302號、穗規劃資源地證〔2021〕376號、穗規劃資源地證〔2022〕428號),我分局將配合用地單位積極推進報建開發工作。
三、2024年4月,我區印發《中共廣州市番禺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番禺區農村建設用地高效開發利用先行先試方案〉的通知》(番改委發〔2024〕3號),明確可通過農村建設用地高效開發利用先行先試,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在開發建設前引入有資金實力和運營能力的企業,分散農村建設用地的建設運營風險,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開發農村建設用地的積極性,從而加快全區存量農村建設用地的開發利用,促進農村集體和村民增收。韋涌村留用地可充分利用上述政策,積極參與先行先試試點工作。
感謝您對我區留用地開發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