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關于區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99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簡業華代表:
您提出的《將機動車科目三考場撤出沙灣街的建議》(第99號)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視,立即研究辦理,并于5月21日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我區沙灣街機動車科目三考場屬于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管轄,近年來周邊群眾多次反映或投訴教練車(或考試車)車速過慢,影響道路通行效率,貨車(或掛車)與教練車共同通行,存在較大安全隱患,認為將機動車科目三考場設置在該路段不利于周邊群眾尤其是學生的安全出行。
收到群眾反映情況后,我分局積極與上級部門溝通協調,后經區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共同建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已于2024年1月1日停止使用沙灣街的機動車科目三考場。目前,市良路(即G325國道)已再不作為機動車科目三考試路段。根據我市現行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有關規定,需預約機動車駕駛員各科目考試的學員,可登錄“交管12123”APP,自行選擇考試地點、考試時間并預約考試。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