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qū)水務局關于區(qū)十八屆人大五次會議第47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陳志明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雨污分流建設工程驗收管理工作的建議》(第47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部分雨水排口有污水滲漏到河涌,影響河涌水質的問題
針對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導致的雨水排口污水流出問題,我局已制定相關機制,組織區(qū)排水公司對改造后的雨水口進行水質監(jiān)測,如發(fā)現污水滲漏問題,立即組織區(qū)水務工程建管中心、區(qū)排水公司、項目參建單位、屬地鎮(zhèn)(街)、村委開展溯源排查。同時,我局對發(fā)現的問題進行分類處理,將管理類問題交由屬地鎮(zhèn)(街)、工程類問題交由施工單位進行限期整改,保障雨水排口水質達標。
二、關于污水管網堵塞,導致污水倒灌或污水排到路面,造成黑臭的問題
在村居雨污分流改造推進過程中,我局發(fā)現大部分村居現狀排水管網建成時間較久,屬地鎮(zhèn)(街)、村委缺乏維護,且個別民房建設時未設置化糞池,群眾將生活污水直接傾倒進路面、雨水箅子,導致管網堵塞、污水排到路面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對此,我局在開展村居雨污分流改造期間,逐步對現狀管網進行摸查,對現狀管道缺陷問題開展修復,并按需新建雨污水管網,也督促屬地鎮(zhèn)、村加強日常巡查、宣傳,規(guī)范村民排水行為。經核實,現有污水管徑已可滿足污水收集和排放要求。
三、關于雨水立管改造不到位,導致村民樓房原天面存在的污水、雨水混排的問題
我區(qū)在開展雨污分流改造過程中,大力推進民房立管改造,對雨污水接駁口落實改接。但實施過程中,部分村民對立管改造不理解,存在阻工情況。同時,部分民房天面存在違建、養(yǎng)殖種植情況,無法提供立管改造條件,影響整村雨污分流改造成效。目前,我局已按照區(qū)治水會議要求將相關阻工情況、立管改造問題交辦至屬地鎮(zhèn)(街),由屬地鎮(zhèn)(街)加強協(xié)調,以便我局加快落實立管改造工作。
四、關于村干部對管網情況不清晰,給排澇搶險工作帶來被動的問題
為確保村干部清楚掌握本村管網情況,目前我區(qū)正在實施的村居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在項目前期階段均已征求屬地鎮(zhèn)(街)、村委意見,并充分考慮村委提出的意見,優(yōu)化設計方案。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設計方案變更情況,也由代建單位組織鎮(zhèn)(街)、村委、項目參建單位進行現場復核,綜合各方意見調整設計方案。
五、關于加快雨污分流建設工程查漏補缺進度,及早從源頭上治理,及早解決存在問題的建議
我區(qū)水環(huán)境治理三年攻堅行動——村居雨污分流工程共建設鋪排121條村,截至目前已完工109條,剩余12條村正在施工,力爭6月底基本完成項目建設內容。我局同步加快推進8宗治水攻堅查缺補漏項目建設,目前1宗已完成招投標手續(xù),正準備進場施工。
六、關于雨污分流建設工程驗收時充分征求屬地鎮(zhèn)(街)和村居意見的建議
目前我區(qū)水務工程驗收工作按項目類型分別參照《廣州市本級市政給水排水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工作指引》《城中村截污納管項目工程竣工(單位工程)驗收工作指引(試行)》執(zhí)行,上述兩份文件均對驗收成員單位作出要求,即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及運行管理單位。現階段我區(qū)正在實施的水環(huán)境治理三年攻堅項目,除無開發(fā)商住宅小區(qū)(散區(qū))雨污分流改造項目需由屬地鎮(zhèn)(街)作為運行管理單位要求參與驗收外,其余項目屬地鎮(zhèn)(街)、村委均不屬于上述文件要求的驗收成員單位其中一方,我局暫不建議突破上級文件要求。
為保障三年攻堅行動工程質量、成效落實到位,我局已牽頭成立三年攻堅工程項目成效檢驗小組,對村居雨污分流改造進行全面復盤排查,逐巷逐戶檢驗工程質量。同時,結合工作建議,邀請屬地鎮(zhèn)(街)、村參加現場驗收,共同監(jiān)督項目質量。
感謝您對我區(qū)水務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xù)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州市番禺區(qū)水務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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