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
《番禺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7月9日
番禺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45號)要求,為規范有序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立足于中長期發展的需求,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優化土地利用空間布局,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合理調整耕地和基本農田布局,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市開發邊界,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可操作性。
二、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部署,按照保護優先、數量質量并重的要求,對現有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進行適當調整,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按照保障重點、統籌城鄉的要求,優化建設用地布局。
三、工作任務
(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
(二)優化土地利用空間布局。根據廣州市下達的規劃控制指標,結合“三規合一”成果,統籌安排生產、生活和生態“三生”空間和城鄉用地結構布局,重點做好耕地、基本農田和建設用地布局的優化調整。
(三)同步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的劃定工作與規劃調整完善工作一并開展,通過規劃調整完善,確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和空間布局。新劃入的基本農田,需在規劃調整完善方案報批前完成驗收工作。
(四)更新完善數據庫。在編制規劃調整完善方案的同時,根據國家、省和市的標準規范,按照“圖、數、實地一致”的要求,同步更新完善規劃數據庫,嚴格區分約束性和預期性指標,約束性指標應嚴禁突破。
四、工作組織
成立番禺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何汝誠區長擔任,副組長由戴友華副區長擔任,成員包括葉碩榆(區政府辦)、黃景華(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郭柏昌(區發展改革局)、馮鋒(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李珈(區教育局)、陳志明(區財政局)、李家勝(區環保局)、馬其盛(區建設局)、湯光祥(區交通局)、黎鐵波(區水務局)、陳銳武(區農業局)、田曉學(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葉文(區城管局)、羅笑涓(區體育局)、陳澤雄(番禺供電局)、傅銘深(區城改辦)、鄒宇(區基建辦)、麥綺文(區土地開發中心)、吳思奇(區招商辦)、鄧展鵬(沙灣鎮政府)、許智殷(石碁鎮政府)、吳朗(新造鎮政府)、陳炳華(南村鎮政府)、何國儀(化龍鎮政府)、陳潤超(石樓鎮政府)、陳志剛(市橋街道辦事處)、馮福賢(沙頭街道辦事處)、鄧熾偉(東環街道辦事處)、馮星祥(橋南街道辦事處)、胡壁釧(小谷圍街道辦事處)、徐瑤(大石街道辦事處)、皮海琪(洛浦街道辦事處)、伍建華(鐘村街道辦事處)、朱倩瓊(石壁街道辦事處)、李偉成(大龍街道辦事處)同志。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內,辦公室主任由黃景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仇金榮(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同志擔任。
五、工作分工
(一)區發展改革局:做好規劃調整完善成果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的銜接;依據自身工作職能,負責提供規劃編制資料,參與規劃審查和反饋意見。
(二)區財政局:負責保障規劃調整完善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所需經費。
(三)區環保局:配合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與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成果進行銜接;依據自身工作職能,負責提供規劃編制資料,參與規劃審查和反饋意見。
(四)區水務局:配合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依據自身工作職能,負責提供規劃編制資料,參與規劃審查和反饋意見。
(五)區農業局:參與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配合做好基本農田建設的有關工作;依據自身工作職能,負責提供規劃編制資料,參與規劃審查和反饋意見。
(六)區城管局:配合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依據自身工作職能,負責提供規劃編制資料,參與規劃審查和反饋意見。
(七)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規劃調整完善方案的編制、報批和備案;牽頭做好規劃調整完善成果與城鄉規劃、“三規合一”、村莊規劃、生態控制線、城市開發邊界等成果的銜接;負責與各相關部門協調溝通。
(八)區城改辦:配合提供“三舊”改造項目資料和“三舊”改造規劃數據庫;參與規劃審查和反饋意見。
(九)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依據自身工作職能,負責提供規劃編制資料,參與規劃審查和反饋意見。
(十)其他成員單位:負責提供規劃編制資料,參與規劃審查和反饋意見。
六、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
1.2015年4月前,制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
2.2015年6月前,落實工作經費、確定編制設計單位等。
(二)方案編制報批階段。
1.2015年7月底前,編制完成規劃調整完善方案和更新完善數據庫,上報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審查。
2.涉及新劃入基本農田的,2015年8月前完成區級初驗,9月前完成市級驗收。
3.2015年9月底前,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后上報省政府審批。
(三)規劃備案階段。2016年5月底前,規劃調整完善方案經批準后,在本行政區域內公告,并按要求上報備案。
七、工作要求
(一)以功能片區為單位開展規劃調整完善工作,不再單獨編制鎮級規劃調整完善。
(二)規劃調整完善報批程序按照廣東省相關要求執行(粵府函〔2015〕45號)。
(三)切實保障資金投入,將規劃調整完善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經費納入區財政預算。
(四)各成員單位積極配合,加強溝通,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附件:番禺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名單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