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番禺區保障性住房需求調查分析實施方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番禺區保障性住房需求調查分析實施方案
為全面、準確掌握我區保障性住房需求狀況,科學合理制訂我區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有序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決定開展全區保障性住房需求調查分析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調查分析目的
(一)通過對我區保障性住房需求的調查、分析和預測,掌握全區保障性住房需求狀況,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二)摸清需求,有序推進保障房的規劃及建設工作,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改善一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幫助更多困難群眾實現“安居夢”。
(三)協調解決全區基礎設施和市政道路建設中的拆遷安置問題。
二、領導與組織機構
本次調查由區政府統一領導,區住房保障辦公室組織并委托番禺城市規劃設計院實施,各職能部門以及各鎮、街應積極協助和配合本次調查工作。
三、調查依據
(一)文件依據:
1.《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 號)。
2.《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
4.《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
5.《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0〕65號)。
6.《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創新試點方案》。
7.《廣州市保障性住房需求調查分析實施方案》。
8.《關于我區保障房建設工作的會議紀要》。
9.番府十五屆178次〔2011〕22號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
(二)相關規劃及數據:
1.《番禺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
2.《廣州市番禺區城鄉總體規劃(2010-2020)》。
3.《廣州市番禺片區控規全覆蓋》。
4.《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
(三)標準與規范:
1.《廣州市保障房工程建設技術指引》(穗住保〔2011〕49號)。
2.《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標準與準則》。
四、調查范圍
本次調查統計覆蓋全區,包括沙灣鎮、石碁鎮、新造鎮、南村鎮、化龍鎮、石樓鎮、東涌鎮、欖核鎮、大崗鎮、市橋街、沙頭街、東環街、橋南街、小谷圍街、大石街、洛浦街、鐘村街、石壁街、大龍街。
五、調查對象及工作內容
本次調查分析對象涵蓋全區“四位一體”的保障房建設體系,包括農村新增分戶、農村危破房改造戶、公租房住戶(含最低收入安居保障戶、低收入安居保障戶、中等偏下收入安居保障戶、人才公寓住戶)以及拆遷安置戶。
調查對象示意圖

(一)農村新增分戶調查統計。
1.工作內容:調查分析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農村新增分戶數量及分布情況。
2.開展方式:按照《番禺區村民住宅布點規劃》統計2006 -2010年農村村民達到法定婚齡(男22歲,女20歲),需要結婚分戶的戶數,即本次新增分戶的數量。
3.時間安排:60天。
4.協助部門:區國土房管分局、番禺規劃分局、各鎮、街。
(二)農村危破房改造戶調查統計。
1.調查對象:
(1)申報住戶需具有本地農業戶口。
(2)申報房屋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是房屋為全危房或局部加固之后仍不能保障房屋安全的局部危房。
二是房屋為土坯房、寮房。
三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農村住房。
2.工作內容:調查全區農村危破房改造戶數量、房屋狀況、家庭基本情況、保障性住房需求情況等。
3.開展方式:采取自行申報和現場考察核實相結合的方式。
(1)自行申報階段:凡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村住戶自行到村委會填寫申報表。
(2)現場考察核實階段:鎮、街與村委會聯合對申報的危破房進行現場考察核實。
4.時間安排:150天。
5.協助部門:
(1)區委宣傳部、區文廣局:協助本次調查的宣傳工作,通過電視臺等媒體加強本次調查的宣傳工作。
(2)區國土房管分局:提供已統計在案的農村危破房改造戶的相關數據資料;指導農村危破房的鑒定和核實工作。
(3)各鎮、街、村委:協助村民進行危破房申報工作,對村民申報的危破房進行現場考察核實,對回收數據進行初步整理。
(三)最低收入、低收入安居保障戶調查統計。
1.調查對象:
(1)最低收入安居保障戶:具有番禺區城鎮戶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9600元、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低收入安居保障戶:具有番禺區城鎮戶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9600—18287元、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工作內容:調查該部分人群的數量、家庭成員基本情況、現住房狀況、收入和資產情況、保障性住房需求情況等。
3.開展方式:采取自行申報和入戶調查核實相結合的方式。
(1)自行申報階段: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自行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填寫申報表。
(2)入戶核實階段:調查員按照統一標準對申報家庭逐戶進行入戶調查核實。
4.時間安排:150天。
5.協助部門:
(1)區委宣傳部、文廣局:協助本次調查的宣傳工作,通過電視臺等媒體加強本次調查的宣傳工作。
(2)區民政局:負責提供最新的番禺區行政區劃圖、各鎮、街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的名稱及所管轄的戶籍家庭數量情況,負責提供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名冊等資料。
(3)區國土房管分局:對填報的住房情況等資料進行核實。
(4)區住房保障辦:提供已登記在案的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的數據資料,指導入戶調查工作的開展。
(5)各鎮、街、居委:協助符合條件的家庭進行申報,協助進行入戶調查核實工作,對回收數據進行初步整理。
(四)中等偏下收入安居保障戶調查統計。
1.調查對象:
(1)“第一類人群”:具有本市市轄10區城鎮戶籍、無自有產權住房或自有產權住房人均面積15平方米以下,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萬元的家庭(或年滿30周歲的個人)。
(2)“第二類人群”:非本市戶籍但居住在本市且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無自有產權住房、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萬元的家庭或個人。
2.工作內容:對上述人群的現住房狀況、保障性住房需求情況及需求類型、個人及家庭基本情況等內容進行調查分析。
3.開展方式:通過到社區居委填寫調查表和在網上填寫調查表兩種方式同時進行。
(1)通過電視臺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使全區人民積極參與本次調查。
(2)方法一(到居委填寫調查表):把調查表下發給各鎮、街居委,符合條件的對象自行到社區居委填寫調查表。
(3)方法二(在網上填寫調查表):建設調查網站,在區政府、區國土房管分局、區統計局以及番禺規劃分局等職能部門網站設置入口,符合條件的對象登錄調查網頁填寫調查表。
4.時間安排:150天。
5.協助部門:
(1)區委宣傳部、區文廣局:協助本次調查的宣傳工作,通過電視臺等媒體加強本次調查的宣傳工作。
(2)區政務辦:協助和指導調查網站的組建工作。
(3)各鎮、街:安排下屬居委會協助調查表的發放和填寫。
(五)人才公寓住戶需求統計。
1.調查對象:
(1)“第三類人群”:“十一五”、“十二五”期間新進的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新入職大學生(本科以上學歷)。
(2)“第四類人群”:“十一五”、“十二五”期間引進的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高層次人才。
2.工作內容:對上述人群的現住房狀況、保障性住房需求情況及需求類型、個人及家庭基本情況等內容進行調查分析。重點調查廣州大學城教師公寓和廣州國際創新城人才公寓的需求情況。
3.開展方式:
(1)全區范圍:
一是數據采集階段:由有關部門按規定時間向調查組提供上述人群的相關數據,數據采集完成后,由調查組對數據進行分析。
二是需求調查階段:采取定量抽樣調查等方法對調查對象進行保障性住房需求調查,測算其對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比例。
(2)廣州大學城:由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及各高校組織常駐廣州大學城工作的教師及科研人員填寫“教師公寓需求調查表”,調查組對回收表格進行分析整理,測算廣州大學城教師公寓的需求情況。
(3)廣州國際創新城:通過《廣州國際創新城啟動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土地利用規劃情況,推算該地區的就業人口數量,并參考國內外相似案例,估算使用公寓的員工比例,從而測算出該地區人才公寓需求數量。
4.時間安排:90天。
5.協助部門:
(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是根據每年大學畢業生來番禺區工作的情況,提供以下數據:
2005-2010年每年來番禺區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在區人事部門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的本科以上學歷)總數。
2005-2010年每年在我區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的來番禺區工作的大學畢業生(本科以上)總數。
2011-2015年每年來番禺區工作的大學生(本科以上)新增預測數。
按不同鎮街及不同單位性質隨機抽取一定量樣本作為研究對象,每一個樣本的具體項目包括:鎮、街、工作單位性質、年齡、性別、戶籍、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在番禺家庭人口數、個人收入、連續繳納社保年數、聯系電話。
二是根據每年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情況,提供以下數據:
2005-2010年每年引進人才總數。
2011-2015年每年引進人才新增預測數。
協助調查組進行一定量的抽樣問卷調查。
(2)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大學城各高校:組織常駐廣州大學城工作的教師及科研人員填寫“教師公寓需求調查表”。
(六)拆遷安置戶。
1.調查對象:“第五類人群”:“十一五”、“十二五”期間,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征收過程中,需要進行安置的住戶。
2.工作內容:調查拆遷安置戶的數量及分布情況。
3.開展方式:
(1)數據采集階段:由有關部門按規定時間向調查組提供:一是截至目前尚未解決住房問題的被征收戶數、分布區域;二是番禺區“十二五”規劃中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的資料和數據。
(2)需求分析階段:通過對“十二五”規劃的城市基礎工程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的用地紅線與最新航拍圖、國土現狀二調地形圖等圖件的疊加,分析拆遷戶的數量以及分布情況。
4.時間安排:90天。
5.協助部門:
(1)番禺規劃分局:根據我區城鄉建設“十二五”規劃,提供我區“十二五”期間將要建設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程的相關資料和數據。
(2)區基建辦:根據基礎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情況,提供以下數據:
2011-2015年計劃實施的城市基礎設施工程。
2011-2015年計劃實施建設的公共服務設施工程。
因城市基礎建設,截至目前尚未解決住房問題的被征收戶數、分布區域。
(3)區交通局:根據交通建設“十二五”規劃情況,提供以下數據:
2011-2015年計劃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工程。
因交通基礎建設,截至目前尚未解決住房問題的被征收戶數、分布區域(區建設局、區土地開發中心、區基建辦、番禺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及各鎮、街根據各自掌握情況協助提供該項數據)。
(4)番禺供電局:根據供電工程“十二五”規劃情況,提供以下數據:
2011-2015年計劃實施的電力工程設施。
因電力工程設施建設,截至目前尚未解決住房問題的被征收戶數、分布區域。
(5)各鎮、街:根據鎮、街實際情況,提供以下數據:
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轄區范圍內截至目前尚未解決住房問題的被征收戶數、分布區域。
六、工作進度安排
需求調查分析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11年8月1日—2012年4月30日):
組建調查組、落實調查經費和人員、擬定實施方案、做好部門協調、數據處理準備、課題研究準備工作等。
(二)實施階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9月30日):
正式啟動全區保障性住房需求調查工作,開展需求調查,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采集相關數據,對各類統計數據進行匯總、處理和分析。
(三)成果編制階段(2012年10月1日—2012年10月31日):撰寫我區保障性住房需求調查分析報告,上報區政府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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