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13〕46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番禺區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實施方案》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6月25日
番禺區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實施方案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穗府辦〔2013〕20號)(以下簡稱《意見》)已于2013年4月27日正式印發,要求全市從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落實《意見》提出的規范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進一步保障環衛工人的合法權益,保持環衛隊伍和諧穩定,推動我區環衛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根據《意見》的精神,制訂我區內區、鎮街財政預算核定經費范圍環衛作業項目(以下簡稱作業項目)的補貼標準,監督從事我區內作業項目的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環衛行業用人單位),按照《意見》的要求,與其從事作業項目的環衛工人(以下簡稱環衛工人)重新明確勞動關系,嚴格用工管理制度,規范工資標準,改善環衛工人待遇。
二、《意見》基本要求
(一)適用范圍
與從事廣州市、區、鎮街財政預算核定經費范圍環衛作業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環衛工人。
原有合同期未滿的環衛作業項目,發包方應與承包方簽訂補充協議,并由發包方按照原有的資金渠道申請追加經費后,按新規定足額發放環衛工人工資。新簽訂的作業項目應按《意見》所明確的環衛用工成本價位執行。
(二)環衛工人用工成本的組成
環衛工人用工成本是由基礎工資、環衛崗位津貼、高溫津貼、節假日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環衛工人節和春節慰問金、社會保險繳納費用、住房公積金繳納費用等構成(不含因勞動用工管理而產生的管理費、稅金、利潤等費用)。其中:
基礎工資:從2012年5月1日起,環衛工人的月基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10%。逢政策性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若環衛工人月基礎工資低于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110%的,將相應調整其月基礎工資。
環衛崗位津貼:按照崗位工種、工作環境和勞動強度的差異,分為三個等次,一類崗位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日補助13元,二類崗位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日補助10元,三類崗位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日補助8元。
高溫津貼: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環衛工人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若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
節假日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工作日安排環衛工人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150%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環衛工人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200%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環衛工人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工資報酬。
環衛工人節和春節慰問金:于環衛工人節和春節兩個時段,向每位在職環衛工人發放慰問金200元。
社會保險繳納費用:環衛行業用人單位必須為每位在職環衛工人按廣州市規定的社會保險繳交基數標準和繳交比例繳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住房公積金繳納費用:環衛行業用人單位必須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按不低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7%的比例標準,為環衛工人繳存住房公積金。
對于駕駛員、修理工、汽修工等技術工種和特殊崗位職工,各用人單位可在此構成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其他要求
1.環衛行業用人單位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與環衛工人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廣州市相關標準為環衛工人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并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為環衛工人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2.環衛行業用人單位必須:一是為環衛工人補發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間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0%的月基礎工資;二是從2013年1月起繳存環衛工人住房公積金;三是從2013年5月1日起按照新的標準支付基礎工資、環衛崗位津貼、高溫津貼、節假日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環衛工人節和春節的慰問金,并規定為環衛工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
3.環衛行業用人單位必須實行環衛工人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并保證環衛工人每周至少休息1日。環衛行業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環衛工人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當前環衛基本情況
根據2012年8月區城管局核定的鎮、街道路保潔基本數據,目前我區由區、鎮街財政預算核定經費范圍環衛作業項目的道路總面積1917萬平方米,其中街道保潔面積1345萬平方米,鎮保潔面積572萬平方米(自報);全區保潔費用為1.323億元,其中街道為9510萬元,鎮級為3719萬元;區財政除對市橋街和區環衛處保潔按7.2元/平方米/年補貼外,其余街道均按照6.5元/平方米/年進行補貼,各鎮的保潔經費由鎮財政負責。
四、實施《意見》環衛成本核算
(一)年環衛成本
1.市政道路保潔成本。以2012年8月核定的鎮街市政道路保潔面積,按6000平方米/人(市橋街5400平方米/人,橋南街、小谷圍街、大龍街、南村鎮7800平方米/人,石樓鎮8400平方米/人)的道路保潔工作量,并配置5%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按照保潔人員2倍工資核定,全區需要道路保潔人員3270人,其中街道2415人,人均用工成本為3826.46元,全區道路保潔年用工成本為1.435億元,其中街道成本為1.042億元。全區環衛、機械配套設施維護及更新等費用約占原保潔費用的20%,運營方合理利潤約占原保潔費用的8%,運營方稅務費約占新核定保潔費用的7.2%,合計約5757.30萬元,其中街道部分有4330.53萬元。全區年市政道路保潔經費約2.011億元,其中街道經費需要1.475億元(詳見附件1)。比當前市政道路保潔經費增加約6879.96萬元,其中街道經費增加5244.05萬元。
2.公廁管理成本。區環衛處和市橋街中心城區的公廁共有35個,現區財政核撥管理經費的標準為每年每個4萬元。為落實《意見》,建議將公廁管理經費標準提升為每年每個5萬元,共175萬元,比原有標準增加35萬元。
上述兩項合計:總成本約2.029億元,其中街道約1.493億元;年增加約6914.96萬元,其中街道約5279.05萬元。
(二)2013年需要追加的經費
根據《意見》要求,2013年需要追加的經費包括三部分:一是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共12個月應補發10%的基礎工資(按1100元為基數);二是2013年1月起補繳的4個月住房公積金;三是2013年5-12月新增的費用,共需要資金5296.06萬元,其中街道4019.96萬元。其中:
1.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應補發10%的基礎工資:全區共431.64萬元,其中街道318.78萬元。
2.2013年1月起補繳的4個月住房公積金:全區277.78萬元,其中街道205.15萬元。
3.2013年5-12月新增的費用:全區道路保潔新增4563.29萬元,其中街道新增3472.68萬元;公廁管理新增23.35萬元。合計新增費用4586.64萬元,街道新增費用3496.03萬元(詳見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資金
落實《意見》是政府重視環衛工人合法訴求,穩定環衛隊伍,推動環衛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迅速落實資金來源,貫徹《意見》精神。發包單位要按照《意見》的標準,與從事區內作業項目的單位簽定補充協議,對承包單位進行補貼。新招標的作業項目必須按照《意見》的用工成本標準進行核算招標。
(二)建立臺帳,按期推進
各鎮、街環衛部門要積極履行屬地管理職責,按照附件1核定的環衛工人數量進行全面摸查,確定從事區內作業項目環衛工人的人員、合同簽訂情況、社保購買情況、補發工資到位情況等,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并報區城管局備案,為下一階段全市環衛工人信息化管理體系提供基本數據。各鎮、街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資金的落實工作,7月底完成補發的工資和補繳住房公積金的工作。
(三)部門聯動、督促檢查
區財政、安監、人力資源和勞動管理、城市管理、工會等有關主管部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聯合或專項檢查,對用人單位執行《意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情況、工資表、稅單、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如發現有拒絕檢查,謊報、瞞報現象的,依法對其進行查處。
1.各鎮、街負責落實本轄區內財政預算核定經費范圍環衛作業項目的用工成本調整工作。原有合同期未滿的,與承包方簽訂補充協議,按照原有的資金渠道申請追加經費,并及時足額發放環衛工人工資。新簽訂的作業項目要按照《意見》所明確的環衛用工成本執行。
2.區財政局負責籌集區財政預算核定經費范圍環衛作業項目所需的補貼資金,并及時下撥。對作業項目環衛用工成本指導價的執行過程和鎮、街資金投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區城管局負責對作業項目的招標管理以及項目執行全過程進行監管,對各鎮、街落實《意見》的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4.區安全監管局依法對行業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管。
5.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及環衛工人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6.區總工會負責依法維護環衛工人的勞動合法權益,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7.區環衛行業協會負責加強行業自律監督,制定并實施行規行約,推進環衛行業誠信建設,引導企業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協商解決企業勞資糾紛。
(四)加大宣傳,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新聞媒體和各鎮街、各有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解釋《意見》的標準,讓環衛工人正確理解《意見》,獲得應有的合法權益。
附件:
1.番禺區落實《廣州市關于規范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工作方案市政道路保潔成本測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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