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09〕76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番禺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將《關于促進番禺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ОО九年十月十二日
關于促進番禺籍高校畢業生
就業的工作方案
為了促進番禺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和見習渠道,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促進番禺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指導思想:強化政策引導、完善就業服務,鼓勵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和非公企業就業,鼓勵尚未找到工作的畢業生參加見習(畢業后的實習稱為見習)。同時鼓勵用人單位更積極接收高校畢業生。
二、發動高校畢業生進行求職登記,摸準畢業生就業和見習需求。起草《致番禺籍2009年高校畢業生的一封信》,通過番禺電視臺、《番禺日報》向社會發布,動員高校畢業生到番禺人才網站或區人才辦(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進行求職登記。凡進行求職登記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免費優先推薦就業、免費參加就業指導講座、免費發放個人求職信息、免費參加“番禺人才”常規招聘會,未就業畢業生擇業期內(2年)免收檔案保管費等。(負責單位:區人事局、區委宣傳部、區廣播電視臺、番禺日報社、區人才辦、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排名第一的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三、大力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扶貧)計劃。自2009年起至2011年止,連續3年,每年招募20名左右應屆或暫緩就業高校畢業生,由區人才辦(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派到我區各鎮(街)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為2年。由市財政給予每人每月生活補貼800元,每人崗前培訓250元,區財政給予每人每月生活補貼800元,交通補貼100元,并以當時當地最低參?;鶖祬⒓由鐣kU(養老、工傷、失業、生育和醫療)和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比例為7%),接收“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鎮(街)可視實際情況適當給予生活補助。(負責單位:區人事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區農業局、區編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人才辦、各鎮街)。
四、引導機關事業單位吸納有基層工作經驗的高校畢業生。2009年起,財政撥款的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和區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要求接收一定比例的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其中:“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各類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如政策無特殊規定,原則上要聘用一定比例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及暫緩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負責單位:區人事局、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部門及各鎮街)。
五、對區屬企業、各鎮(街)轄區內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的就業崗位、見習崗位進行摸底調查,尤其要鼓勵國有企業發揮帶頭作用,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為今后發展做好人才儲備。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結合高校畢業生的個人條件和就業意向,推薦高校畢業生到用人單位應聘或見習。(負責單位: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國資局、區經貿局、區外經局、區發改局、區人才辦)。
六、在大學城數字家庭孵化基地等單位建立一批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其中大學城數字家庭孵化基地高校畢業生見習工作由廣東星海數字家庭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安排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行見習,見習期為1個月至6個月。由區人才辦(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與見習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見習訓練協議》,參照機關事業單位租賃合同工管理模式, 區人才辦(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與見習畢業生簽訂《番禺區應屆高校畢業生見習訓練協議》。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區財政和見習單位按照廣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860元/月)向見習人員發放生活補貼,其中區財政負責600元,見習單位負責不低于300元。(負責單位:區人事局、區財政局、區信息辦、團區委、小谷圍街、區人才辦)。
七、實施從應屆或暫緩就業高校畢業生中選聘“村官”計劃。2009年在相關村試行選聘1名應屆或暫緩就業高校畢業生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委會主任助理(簡稱大學生村官),并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支付薪酬和繳納社保。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可以享受上級關于從優秀村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等優惠政策。具體管理辦法、資金預算由區委組織部另行擬定。(負責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
八、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各級征兵工作主管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貫徹實施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各項政策措施,動員符合條件并有應征入伍意向的高校畢業生積極報名,并在辦理報名、體檢、選拔和入伍等手續方面提供便利。(負責單位:區武裝部、區民政局、各鎮街)。
九、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創業指導。定期舉辦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開設就業、創業指導培訓。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我區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求職,參加區人才市場、區人力資源市場舉辦的各類人才、人力資源招聘會。(負責單位:區人才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
十、對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和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先進事跡進行系列報道,對積極接收高校畢業生的企業進行采訪,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引導企業更多地聘用高校畢業生,營造有利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良好社會氛圍。(負責單位:區委宣傳部、區人事局、區廣播電視臺、番禺日報社)。
十一、強化對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特困高校畢業生(指其父或母持有《廣州市特困職工證》、《廣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之一的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列入我區重點就業扶助的政策優惠范圍。(負責單位:區人事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人才辦)。
十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經費預算與工作管理。除上級及本方案特別標明外,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所需經費,由區人才辦(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做好預算并制定相應的人員、經費、工作等管理辦法,實施具體管理,確保經費的落實。(負責單位:區人才辦、區財政局)。
十三、本方案中未提及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其他工作,按上級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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