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08〕53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區消防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消防聯席會議辦公室反映。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ОО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關于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區消防聯席會議辦公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5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2008年全省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08〕22號)和“隱患治理年”的各項工作要求,切實改善我區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消防局關于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府辦〔2008〕36號)精神和2008年度全區第二次消防聯席會議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決定從2008年8月至12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現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和各鎮(街)的主體作用,全面排查治理“三小”場所、出租屋、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文物古建筑等場所的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治理的工作責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爭取年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不發生火災事故,減少全市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為構建和諧廣州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區消防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各職能部門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區消防聯席會議辦公室抽調有關人員組成排查整治工作督導組,指導和督查全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開展。各鎮(街)要成立專門機構,具體負責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開展和落實。“三小”場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各鎮(街)負責制訂實施方案,組織指導各鎮(街)出租屋管理中心、轄區居委會及村委會抓具體落實。人員密集場所等其他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由區公安消防大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和督促各職能部門、單位具體落實。
三、治理的重點和內容
(一) 治理的重點
1、“三小”場所(指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
2、人員密集場所;
3、易燃易爆單位(指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場所);
4、“城中村”、“三合一”場所、出租屋和消防通道、消防給水等基礎設施;
5、高層建筑(指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高度超過
6、地下空間場所(指使用性質為生產加工、旅館、出租屋、商場、市場、娛樂場所、庫房、汽車庫等的地下空間);
7、廢品回收加工場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國家、省、市、區政府保護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的內容
1、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2、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及落實情況;
3、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4、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的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建筑之間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情況;
6、消火栓狀況,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情況,滅火器材配置等情況;
7、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
8、建筑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情況;
9、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場所設置情況;
10、“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部分實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消火栓、自動消防設施運行,電氣線路敷設及電氣設備運行等情況;
1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情況;
12、銷售和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情況;
13、《廣州市“一暢兩會”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場所整治10項內容的落實情況。
四、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從8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8月下旬)
各鎮(街)、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在動員部署的同時,要對所有列入整治范圍的場所進行分類普查,全面排查火災隱患,摸清底數,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工作臺帳。要充分調動公安、安監、監察、教育、建設、文化、衛生、工商、旅游、廣電、質檢、財政、供水、供電等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的積極性,按照各自職責,分類、分片、分區落實。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下旬至10月底)
各鎮(街)、各職能部門要及時分析火災隱患排查情況,對應當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災隱患,要督促當場整改;對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要按程序下發火災隱患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督促單位認真落實各項防火管控措施;對于一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隱患單位作出整改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管監控,確保消防安全。各鎮(街)要圍繞奧運會、殘奧會和國慶黃金周期間的消防安全,組織公安派出所加強消防安全保衛措施,加大錯時檢查的頻次和力度,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對于火災危險性大、不能及時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區公安消防大隊,采取果斷措施,在奧運會、殘奧會舉辦期間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從10月中旬開始,各鎮(街)要針對冬季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大量增加,風干物燥,極易發生重特大火災的特點,將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冬季防火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加強各項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檢查驗收階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檢查驗收,對火災隱患整改不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理。各鎮(街)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 “三小”場所、出租屋及人員密集場所的工作巡查,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防止出現監管疏漏或隱患返潮現象。區政府將組織相關單位,對全區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綜合驗收,公布驗收結果,制定有關管理措施,鞏固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要以防止亡人火災事故為重點,圍繞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基本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鎮(街)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且單位自身確無能力解決的醫院、養老院、學校、幼兒園、托兒所要組織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確保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徹底消除火災隱患,全面凈化我區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強化措施。要把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結合起來,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督促各單位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區公安消防大隊和各派出所責令限期整改。凡未經過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堅決予以關閉;凡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或自動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
(三)加強宣傳教育。要大力開展消防宣傳“七進”工作,切實增強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引導群眾自覺配合和參與火災隱患治理工作。
(四)加強信息反饋。每個季度結束后,區消防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及時向區消防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內)上報排查整治工作階段性情況和相關統計表(詳見附件),并由區公安消防大隊及時綜合上報市公安消防局。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上報協調解決(聯系人:冼偉紅,聯系電話:84878718)。
附件:1、2008年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統計表
2、2008年重大火災隱患一覽表
3、持續開展“一暢兩會”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統計表
4、打擊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情況統計表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