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13〕19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強化效能監察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整改方案》業經區委常委會議和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1日
關于強化效能監察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整改方案
為加快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為企業提供公開、公正的政務環境,特制訂本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立服務型政府的要求,運用現代行政管理理念,以提高政府服務績效為目標,以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為契機,推動行政審批和監管工作相分離,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強化效能監察,著力解決干部和機關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針對企業提出的問題,結合我區行政審批工作實際,進一步抓好政風行風教育,建立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借助電子技術手段,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力爭政務服務效率在短期內有較大提高。
三、任務分工
為確保整改工作穩步推進,相關工作擬分近期、中期兩個階段推進。
(一)近期階段(2013年6月底前)。
1.開展政風行風教育,增強服務觀念。
(1)強化窗口管理,確保授權到位。各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首席窗口負責人必須由各行政審批單位科長或科長以上的人員擔任。窗口辦理業務需要行政審批的單位,要對首席窗口負責人授權并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辦公;窗口辦理業務不需要行政審批的單位,要對首席窗口負責人授權并每月定期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辦公。
責任單位:區政務辦、區監察局、各行政審批機關。
完成期限:2013年6月底。
(2)完善監督考核工作機制,規范窗口服務。對各辦事窗口的服務工作情況開展全面檢查,著重檢查服務態度、辦事效率以及“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制度的執行情況,按照推進政務公開、減少審批環節、簡化辦事程序、方便群眾辦事等要求進行整改。重點檢查部門的退件率,對退件率較高的部門領導及工作人員進行誡勉談話。如遇客觀原因必須進行退件的,需提交書面說明。同時,進一步完善窗口工作人員的評議考核機制,對辦事拖拉、刁難群眾的工作人員進行查處。
責任單位:區監察局、區政務辦。
完成期限:2013年6月底。
(3)開展行政服務效能考評,提高政務服務水平。根據《廣州市番禺區行政服務效能考評辦法》規定,以電子監察和社會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區、鎮街政務服務中心的辦事大廳、窗口及其工作人員進行考評,辦事大廳、窗口的考評結果視為對所在單位及其領導班子開展行政服務效能工作的考評結果。考評結果作為區政府對各辦事大廳、窗口所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晉職、晉級和獎勵的基本依據。
責任單位:由區政務辦牽頭,區監察局配合。
完成期限:2013年6月底(每年定期開展)。
2.提高行政審批集中辦理的比例,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目前區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進駐率為32.7%,離上級的要求還有很大距離。為加強監督管理,要求經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保留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原則上都要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實行“一站式”服務,并納入電子監察范圍。有條件的單位,將審批業務延伸到鎮、街政務服務中心辦理。今年6月底前,擬將區教育局等未進駐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區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所有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批事項,承諾的辦事時間原則上要比法定辦理時間減少50%。部分事項如不能壓縮辦理時限的需要提交書面說明。
責任單位:區政務辦牽頭,區監察局、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2013年6月底。
3.建立審批和監督分離的行政審批工作新機制。創新和優化審批職能體系,在不新增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基礎上,根據區政府有關部門實際情況,將相關部門的行政審批職能歸并到一個科室,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科室全體人員(含科長)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同時,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審批運行機制,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科室,不再承擔審批事項的監管工作。承擔審批監管工作的內設機構,不得從事行政審批工作。
責任單位:區政務辦、區編辦牽頭,區監察局、區法制辦和各行政審批機關配合。
完成期限:2013年6月底。
4.推進企業開業及建設工程審批流程再造。聘請專家對現行電子業務流程進行診斷,重點對國土、規劃、建設、消防、工商、衛生、食藥監、環保、教育、交通等審批業務流程進行梳理,進一步優化建設項目投資領域、企業注冊登記領域的跨部門審批事項流程,有效提高審批效率。在鞏固第四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果的基礎上,簡化審批環節,將行政審批工作中涉及的查看現場、聽證等環節納入行政審批系統中管理,同時,將審批流程中的辦事時限細化到每一個工作崗位,為組織人事部門和監察機關的績效評估提供數據支持。按照企業開業聯合審批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年年初完成系統開發并上網運行。
責任單位:區政務辦牽頭,有關行政審批機關配合。
完成期限:2013年6月底。
5.強化電子監察,擴大監察范圍。升級電子監察系統,實現電子監察系統與區行政審批服務系統的無縫對接,進一步提高監察效能。將審批環節中的各個審批崗位人員納入電子監察范圍,增加提醒、警告等功能,促使行政審批機關按時辦結業務。建立行政審批服務績效與獎勵、晉升相聯系的工作機制,逐步把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表現作為崗位人員晉升、獎勵的依據。
責任單位:區監察局牽頭,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政務辦和各行政審批機關配合。
完成期限:2013年6月底。
(二)中期階段(2013年6月至2014年)。
1.加快建設新政務服務中心。加強與建設、設計單位的溝通協調,盡快把新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成為集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介服務、政府信息公開、商務服務、便民服務和政務服務管理于一體的綜合政務服務平臺。
責任單位:區政務辦、番發房地產有限公司牽頭,番禺規劃分局、區建設局、區公安消防大隊等部門配合。
完成期限:2013年12月底。
2.加快建設城建聯合審批信息平臺。成立區地理空間信息數據管理中心,明確政務、規劃、國土、建設、科信等部門涉及的地理空間數據的產生、入庫及更新要求,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地理空間信息數據庫建立工作;利用現有一站式行政審批系統并聯審批成果,升級開發土地利用相關并聯審批功能,爭取6月底前建立數據查詢平臺,9月底前建立數據共享平臺,12月底前初步建立包括規劃、國土、建設等的聯合審批信息平臺。
責任單位:區政務辦牽頭,番禺規劃分局、區國土房管分局、區建設局、區發展改革局和區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
完成期限:2013年12月底。
3.深化政務公開。按照上級推進政務公開的部署要求,全面規范政府信息制作和發布工作,深化政民互動,全面公開行政審批辦事環節、辦事要求和審批結果,開放審批辦事查詢通道,方便群眾監督審批工作。健全受理群眾訴求和答復反饋工作機制。劃撥專款建設基層電子政務公開平臺,資金由區科技經費總盤子中統籌解決。
責任單位:區政務辦牽頭,區政府辦、區財政局、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各有關單位和各鎮、街配合。
完成期限:2013年12月底。
4.開展綜合政務改革。根據《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要求,開展綜合政務改革工作。重點圍繞整合資源、統一服務平臺、統一服務標準、規范辦事程序、強化基層服務功能等方面進行改革,為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提供制度保障。
責任單位:區政務辦牽頭,區委辦、區政府辦和各有關單位配合。
完成期限:2014年。
5.優化政府績效考核。健全績效考核機構,制訂績效考核規范,統一績效考核機構和考核平臺,按照不同政府部門的職能特點,分類構建科學的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引入第三方績效評估機構,強化績效考核的客觀性,提高績效考核結果的利用水平,徹底改變基層單位為了應付眾多的考核部門而疲于奔命的狀況。
責任單位:區監察局牽頭,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政務辦和各有關單位配合。
完成期限:2014年。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政務服務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具體工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落實工作責任。建立責權對稱、層級清晰的崗位責任體系,明確工作職責和具體要求,落實到人,確保工作穩步推進。暢通監督渠道,強化監督效果,對敷衍應付、執行不力、整改不落實的部門領導、承辦機構和工作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三)突出工作重點。通過本次整改,達到強化電子監察,完善政務服務,提高審批效率的目標,優化政府績效考核,逐步建立審批和監督分離的行政審批工作新機制,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和綜合政務改革。
(四)強化隊伍建設。抓好政風行風教育,加強精神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增強做好政務服務的光榮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定期開展工作培訓活動,不斷拓寬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推動政務服務水平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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