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11〕45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廣州市番禺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10-2012年)》、《廣州市番禺區加快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實施方案》、《廣州市番禺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廣州市番禺區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實施方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發改局(區醫改辦)反映。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廣州市番禺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10-2012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和《中共番禺區委 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著力抓好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5項重點改革,從根本上保障廣大群眾看病就醫的基本需求,提高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效率和質量,落實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質,有效解決當前醫藥衛生領域的突出問題,為全面實現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奠定堅實基礎,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推進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一)基本醫療保障覆蓋城鄉全體居民。
1.2012年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均提高到95%以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9%以上。(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地稅局負責)
2.2011年底,將已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養老金、仍未參加職工醫保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按屬地原則納入城鎮職工醫保。(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地稅局、區總工會負責)
3.2011年底,所有在校大學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技工學校)學生必須按政策規定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對我區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按規定應由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通過醫療救助制度、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和社會慈善捐助等途徑給予幫助。(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地稅局負責)
4.推進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簽訂勞動合同并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納入城鎮職工醫保。本區城鎮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虺擎偩用襻t保。政府對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費用給予補貼。(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地稅局、區總工會負責)
(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籌資和保障水平。
1.2010 年起,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10元以上,新農合籌資標準達380元以上。(由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負責)
2.根據基本醫療保障基金收支情況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降低統籌基金起付標準,重點降低基層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 2011年,對政策規定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城鎮職工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80%,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左右;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70%,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農合鎮、區、區外住院報銷比例分別不低于75%、65%、50% ,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3.從2010年起,進一步擴大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全面實施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新農合全面建立普通門診統籌補償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制度。鎮(街)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普通門診補償比例不低于50%。進一步擴大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出范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三)規范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
合理控制城鎮職工醫保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的年度結余和累計結余,結余過多的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辦法,把結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農合統籌基金當年結余率原則上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到2011年,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實現市級統籌。(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四)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全額資助低保對象、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五保對象、重度殘疾人、政府福利機構收養供養人員(以上統稱困難群眾)、優撫對象以及戶籍在我區的困難大中專學生等特殊群體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擴大醫療救助面,逐步提高醫療救助標準。從2010年起,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實行住院零起付線,住院免交預付款和補償比例提高10%,困難群眾住院預付款減半收取。鼓勵和引導各類組織積極參與、發展慈善醫療救助事業,建立重大疾病專項慈善資助制度。醫療救助資金當年未用完的,結轉下年度滾存使用,結余率保持合理水平。(由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五)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
1.推廣社會保障卡(番禺區市民卡),實現參保人員就醫“一卡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直接結算。允許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在統籌區域內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區政務辦負責)
2.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實現主要業務的全程信息化處理。逐步實現基本醫療保險信息平臺和服務管理的統一。(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科技和信息化局負責)
3.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積極提倡以政府購買醫療保障服務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負責)
二、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建立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
1.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省基本藥物采購平臺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執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基本藥物零售價。到2011年,所有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并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其他類型醫療衛生機構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并達到一定使用比例。(由區衛生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區發改局(物價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發改局(物價局)負責)
3.嚴格執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強化用藥指導和監管。完善執業藥師制度,零售藥店必須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和藥學技術人員為患者提供購藥咨詢和指導,允許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藥物。建立基本藥物使用和合理用藥監測考核評估制度,定期檢查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情況。(由區衛生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發改局(物價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三、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七)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建設。
1.以統籌城鄉發展、強化規劃引導為原則,制定和實施《番禺區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加快發展城鄉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每個街(鎮)有一所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構建城市15分鐘和農村30分鐘社區衛生服務圈。開展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醫療、康復等六位一體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取消村衛生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組建網格化服務團隊,每個團隊由1-2名全科醫師、1-2名社區護士和 1 名公共衛生醫師組成,負責1-2個居(村)委會或1-2萬名社區居民的健康管理,堅持主動服務和上門服務,逐步建立番禺特色的社區責任醫師制度,承擔起居民健康“守門人”的職責。(由區衛生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加強鎮(街)醫院建設。加大財政投入,多方籌措資金,按照國家衛生部《綜合醫院建設標準》,加強鎮(街)醫院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由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發改局、各鎮(街)負責)
3.繼續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在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區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鎮(街)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科、中藥房規范化建設,提升中醫服務水平。(由區衛生局負責)
4.加強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建設。到 2011年,實現所有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公共衛生服務網絡,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故的監測、報告和預防控制,逐步建立社區責任公衛醫師制度。(由區衛生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5.完善信息化管理機制。構建全區衛生信息化網絡框架,在區云計算公共服務的基礎上,完成市民卡的應用集成工作,實現區內各部門信息共享,為全區居民提供智慧健康服務,全面拓展醫療保健、疾病預防等公眾信息服務。整合婦幼保健、疾病控制、規劃免疫、醫保、合作醫療、藥品、財務監管等信息系統,在三年內逐步完成以居民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為核心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不斷擴大公共衛生信息化覆蓋面,同步開展遠程醫療支持系統試點工作。(由區衛生局、區科技和信息化局負責)
(八)加強基層醫藥衛生隊伍建設。
1.組織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科醫學崗位培訓,繼續推進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和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骨干為主的“首席全科醫師”培訓工作。到2012年,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生崗位培訓率達到100%。(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2.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技術骨干參加學歷教育,提高基層醫務人員學歷和執業醫師資格比例。(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3.加大對鎮(街)醫院的幫扶力度,區級以上醫院要與2-3所鎮(街)醫院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系。落實好區級以上醫院醫生晉升主治醫師和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基層服務半年以上的政策。(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九)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
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所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由政府按定額定項和購買服務等方式補助。區財政繼續對村衛生站實行補貼,大力推進鎮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負責)
2.2011年起,在定編定崗的基礎上,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績效工資。其他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逐步實施績效工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由區、鎮(街)政府財政保障,實現基層醫務人員工資水平與當地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大體相當。其他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按單位類型不同,分別由財政和事業單位負擔。(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按扣除政府補助后的成本制定。實行績效工資后,探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區發改局(物價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4.對社會力量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償。(由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負責)
(十)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
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從2010年起,每年面向農村和城區社區篩選推廣20項適宜衛生技術,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低成本服務。到 2011年,鎮(街)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達到10項以上,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站達到4項以上。(由區衛生局負責)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轉變服務方式,通過流動醫療服務等多種形式,在鄉村、社區開展巡回醫療;要根據患者需要,提供上門服務、主動服務和連續服務。制定分級診療標準,在此基礎上,開展社區首診試點,建立健全基層醫療機構與上級醫院雙向轉診制度。(由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探索分類管理,實行全員聘用制,建立能進能出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務質量、服務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制度。(由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編辦負責)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十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全體城鄉居民。
1.貫徹實施《廣州市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落實各項服務內容和要求。2010年起,組織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于向社區居民免費提供9大項,共28小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利用區域衛生信息平臺,為全區居民建立統一的電子健康檔案,并規范管理。(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2.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城鄉環境治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根本出發點,進一步提升城鄉環境衛生質量。全面開展控煙履約活動,以醫療衛生系統全面控煙為重點,以健康素養促進行動,健康生活方式行動為抓手,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健康素養綜合水平。(由區委宣傳部、區文廣局、區衛生局、區愛衛辦負責)
(十二)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1.實施七項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為全區15歲以下兒童進行免費乙肝查漏補種,接種率達到 95%以上;為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開展復明手術;為全區農村和流動人口孕產婦住院分娩提供醫療補助;為全區農村和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孕前和孕早期補服葉酸,預防出生缺陷;為全區 35 --59 歲農村婦女提供乳腺癌、宮頸癌免費檢查;為適齡兒童免費實施六齡齒窩溝封閉;為適齡兒童免費接種水痘疫苗。(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計生局、區婦聯負責)
2.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國家免疫規劃。對可疑肺結核病患者實行免費檢查,對肺結核病人實行免費抗結核藥物治療和隨訪檢查。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詢檢測的人員免費提供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為艾滋病人提供免費抗病毒藥物治療和減免抗機會性感染治療費用。為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提供職業病防治相關咨詢服務。鼓勵開展免費婚前醫學檢查。(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計生局、區婦聯負責)
3.全面開展全民健康活動。在報紙、電臺開設公益性健康專欄和頻道,加強對健康知識的宣傳,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健康素養。(由區委宣傳部、區文廣局、區衛生局、區愛衛辦負責)
(十三)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
1.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120 指揮、采供血、衛生監督和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重點改善區疾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設施條件,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負責)
2.進一步明確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職能、目標和任務,優化人員和設備配置,將結核病防治、皮膚病防治、職業病防治、精神病防治、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職能從相應的醫療機構分離出來,探索公共衛生服務資源優化整合的有效形式。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共衛生職能,承擔法定的公共衛生職責。(由區衛生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編辦負責)
3.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加強城鄉急救體系建設,提升重大疾病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測預警和處置能力,促進衛生監督網絡向鎮、街延伸。(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編辦負責)
4.落實傳染病防治機構、麻風病防治機構和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政策。積極推廣和應用中醫藥預防保健方法和技術。推進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負責)
(十四)保障公共衛生服務經費。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經費、發展建設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服務性收入上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逐年增長,201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達到人均25元以上; 2011年達到人均35元以上。(由區財政局、區衛生局負責)
五、穩妥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十五)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監管機制。
1.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按照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和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理順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與醫院的關系,積極探索建立專業機構管理醫院的新體制,轉變行政主管部門對醫院的管理方式。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通過制定行為規則,確定績效目標和服務標準、管理醫院決策層、監管國有資產和服務質量等方式,強化對公立醫院的監督管理,不斷提高公立醫院的服務效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由區編辦、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建立規范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公立醫院全面實行聘用制,建立符合公立醫院特點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探索完善符合醫務人員成長規律和工作特點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健全住院醫師培養和流動機制。進一步完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嚴格預算管理,加強財務監管和運行監督。完善分配激勵機制,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3.建立健全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評估管理體系和醫療質量安全評價管理體系。探索建立由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社會評估機構、群眾代表和專家參與的公立醫院質量監管和評價制度。全面推行醫院信息公示制度,健全醫患溝通評價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由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4.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公立醫院要遵循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原則,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優化服務流程,規范公立醫院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藥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實行門急診普通病歷“一本通”和同級醫療機構間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一單通”。開展醫師多點執業試點。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大力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促進醫療資源共享。(由區衛生局、區發改局(物價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十六)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
1.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醫院、麻瘋病防治醫院、精神病醫院等在財政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不得接受藥品折扣。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積極探索醫藥分開的多種有效途徑。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價格。(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十七)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
1.落實區域衛生規劃,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數量、標準。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 10%。(由區發改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負責)
2.鼓勵民營醫療機構發展。在稅費金融、人才引進、技術準入、醫保定點、科研立項、科目設置、設備許可、轉診服務等方面,民營醫院與政府舉辦醫療衛生機構享有同等待遇。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康復醫療、特需醫療、??漆t療等社會需求和特色明顯的醫療機構,舉辦大型的高水平綜合醫療機構和高精尖的??漆t療機構;支持港澳醫師到我區舉辦門診部、診所。滿足社會多層次多樣化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力爭到 2012 年民營醫療機構實際床位數、門診服務人數分別達到總量的15%。(由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區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和協調改革工作。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出臺的配套文件,及時研究制定我區的貫徹落實意見。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抓好組織落實,加快推進各項重點改革。
(十九)加強財力保障。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抓住關鍵環節,突出工作重點,認真落實各項投入政策。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轉變投入機制,改革補償辦法,切實保障改革所需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十)明確職責分工。
發揮各牽頭部門的作用,明確醫改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發展改革部門(物價部門)要做好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醫藥價格定價、監督和檢查等工作;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推進新農合、建立基本藥物制度、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等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財政資金投入的落實等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藥品質量監督、保障藥品安全等工作。各有關部門之間要加強配合銜接,共同推進改革。
(二十一)加強考核評價。
將近期五項改革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督查重點工作,跟蹤檢查落實。根據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各項指標以及區域衛生、城鄉衛生的不同特點,制定相應的考核指標,階段性地組織考核和檢查評估,通報進展情況,促進各項醫改工作的落實。
(二十二)加強宣傳引導。
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周密制定分步驟、分階段宣傳方案。廣泛宣傳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充分調動全區上下參與和推進改革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積極引導社會合理預期,增強群眾信心,為改革的深入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廣州市番禺區加快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和《中共番禺區委 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加快我區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深化我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我區基本醫療保障范圍、保障層次和保障水平,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以滿足不同人群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提高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堅持統籌兼顧,協同推進,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努力實現人民群眾病有所醫,醫有所保。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強化基金監管和支付管理,加強統籌基金的風險共濟能力和保障能力。
二、總體安排
(一)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
1.2012年底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率達到95%以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穩定在99%以上。
2.2011年底,將已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養老金、仍未參加職工醫保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按屬地原則納入城鎮職工醫保。
3.2011年底,所有在校大學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技工學校)學生必須按政策規定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對我區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按規定應由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通過醫療救助制度、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和社會慈善捐助等途徑給予幫助。
4.推進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簽訂勞動合同并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納入城鎮職工醫保。本區城鎮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或城鎮居民醫保。政府對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費用給予補貼。
5.做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醫療救助之間的銜接。按照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統一按服務人數配置人員編制和安排工作經費。逐步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統一政策、統一補助、統一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一致。逐步構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轉換銜接的一體化社會醫療保障制度。
(二)擴大基金支付范圍,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1.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保及城鎮居民醫保全面實施普通門診統籌保障,確?;鶎俞t療衛生機構門診費用報銷比例明顯高于上級醫院。繼續增加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門診特定項目和指定門診慢性病病種范圍。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參保人住院起付標準。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以上,新農合籌資標準達380元以上。新農合鎮、區、區外住院報銷比例分別不低于75%、65%、50%,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全面建立普通門診統籌補償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制度且補償不封頂。鎮(街)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村衛生站普通門診補償比例不低于50%,新農合統籌基金當年結余率原則上控制在 15 % 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 25 %。
3.進一步降低統籌基金起付標準,重點降低基層醫療機構尤其是基層中醫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
4.開展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試點。
5.加大醫療救助力度。進一步完善《番禺區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試行辦法》,提高救助標準。逐步開展門診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種限制。探索開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辦法。全額資助困難群眾參加醫保,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實行住院零起付線,住院免交預付款和補償比例提高10% ,困難群眾住院預付款減半收取。
(三)規范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
1.各類基本醫療保障基金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合理控制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和新農合的年度結余和累計結余。
2.提高基金統籌層次,2011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施市級統籌。
3.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障經辦、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建立基本醫療保障基金有效使用和風險防范機制。
4.建立基本醫療保障風險調劑金制度。
5.繼續完善新農合基金管理和使用制度,認真執行新農合基金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專項審計,規范基金使用,保證基金全部用于參合農民看病報銷,使有限的基金發揮最大的效益。同時,繼續完善并堅持新農合的區、鎮、村公示制度和群眾舉報、投訴辦法,從體制機制上保證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四)完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1.推廣社會保障卡(番禺區市民卡),實現參保人員就醫“一卡通”。制定以農民工為重點的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解決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制定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就地就醫、就地結算辦法,逐步實現參保人異地就醫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記賬結算醫療費用。
2.加強基本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建設。加強區醫保管理中心建設,政府給予編制和經費支持;充分利用各鎮(街)政務服務中心,配備醫保經辦工作人員開展醫保業務。
3.發揮基金對醫療服務的引導和對費用的制約作用。醫保支付比例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大力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
4.加強基金對醫療服務的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動態管理,建立完善醫療保險誠信等級評價制度,推行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進一步規范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研究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依法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處罰力度。
(五)初步建立基本藥物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
將基本藥物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基本藥物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六)加大政府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投入機制。
政府繼續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逐步完善。進一步加大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投入,特別是加大對社會弱勢群體和無經濟收入人員(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基本醫療保障的政府資助力度。
(七)加強部門配合,做好與相關制度的銜接。
要繼續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在補償方案上的銜接,衛生部門積極會同民政部門創造條件推廣補償報銷的“一站式”服務。要做好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關于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91號)要求,引導流動人口和農民工參加相應保障制度,探索適應和方便參合農民工的就醫和報銷辦法,保證其公平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八)加快基本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
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將網絡終端延伸到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醫、藥機構,實現主要業務的全程信息化處理。加快基金管理、費用結算與控制、醫療行為管理與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管理服務等具有復合功能的基本醫療保障一體化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實現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積極推廣“一卡通”等辦法,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增加醫療服務的透明度。
三、責任落實及工作分工
各鎮(街)及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共同推進我區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完善。有關部門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強監督考核。
(一)區政府是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和完善的責任主體,要加大對轄區內社會醫療保障事業的投入,落實相關經費,加強對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
(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籌推進全區醫療保障工作,牽頭并會同衛生、民政等部門負責制定全區社會醫療保障制度實施方案,并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障建設和完善實施步驟的監督與業務的跟蹤指導。
(三)宣傳部門要運用多種形式宣傳,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改革的重大意義和主要政策措施,積極引導社會預期,增強群眾信心,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和完善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五)民政部門負責醫療救助工作,配合做好醫療保障有關工作。
(六)財政部門負責牽頭社會醫療保障建設和完善所需資金的落實,并加強對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七)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進一步完善工作,參與醫療保障一體化建設。
廣州市番禺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上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和《中共番禺區委 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減輕醫藥費用負擔,確保覆蓋城鄉居民基本藥物制度有序建立和推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1 年,全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所有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全面啟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含省增補品種)。包括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實行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且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建立基本藥物使用政府補償機制。到 2011 年底,初步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實施規范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實施內容
(一)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目錄藥品。
2011年起,全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配備和使用包括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 版(衛生部令第 69號)及我省增補品種目錄內的藥物。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藥品使用比例應達70%以上,省增補藥物目錄藥品使用比例不超過30%。
根據國家、省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加強用藥指導和監管,將臨床首選和合理使用基本藥物情況納入績效考評,并與醫務人員績效工資掛鉤。
(二)集中采購統一配送。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配備基本藥物(含省增補品種)要從省藥品陽光采購掛網目錄中選擇,并通過省醫藥采購服務平臺統一實行網上集中采購?!稄V東省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送管理辦法(試行)》實施后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統一配送。通過建立和規范基本藥物采購機制,實現基本藥物安全有效、品質良好、價格合理、供應及時,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基層用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使群眾真正得到實惠。對基本藥物中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免費治療的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用藥、免疫規劃用疫苗、計劃生育藥品及中藥飲片,仍按國家現有規定采購。
(三)實行零差率銷售。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增補藥物目錄內的藥品全部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基層醫療機構庫存藥品的銷售價不得高于國家指導價和省采購價。所有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須在收費處等顯要位置向社會公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品種、購進價格及零差率銷售情況。
(四)實行基本醫療保障優惠政策。
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且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具體按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規定執行。
(五)通過綜合配套改革建立政府補償機制。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綜合改革。在嚴格界定功能、核定編制、核定崗位、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獨立核算、績效考核的基礎上,實施基層醫療衛生事機構績效工資制度。政府負責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和其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使其正常運行。區、鎮(街)承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所需經費的主要責任,確?;鶎俞t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后的有效運行。
探索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發揮醫?;饘鶎俞t療衛生機構的補償作用。探索將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規范合理的補償辦法。
切實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動服務,上門服務,明顯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量占醫療機構門診總量的比例。試行基層醫療機構收支兩條線管理,從根本上改變“以藥養醫”機制,切實維護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切實履行部門職責。
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涉及面廣、難度大的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區政府為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主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須納入政府工作的目標任務,列入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區醫改辦統籌協調推進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協調解決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并做好各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督導工作。區醫改辦下設基本藥物制度推進組,具體由區衛生局負責日常工作。
區發改局(物價局)要深入分析制度實施中的難點及可能帶來的影響,統籌兼顧各方面的利益,做好各個環節的銜接和協調;要按照省級集中招標形成的統一采購(含配送)價格,加強對基本藥物價格的監管,確?;鶎俞t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
區衛生局要牽頭做好藥品網上采購和統一配送工作,嚴格執行基本藥物配備使用規定,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按照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的規定,規范使用基本藥物;配合區編辦、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制度;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進行基本藥物和合理用藥的繼續教育與培訓,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建立基本藥物信息披露制度,維護公眾知情權。
區財政局要落實政府衛生投入政策,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償機制,配合推進績效工資改革,確保政府投入與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有效銜接。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擬定報銷政策,負責基本藥物制度相關醫保政策落實工作;及時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定崗工作,落實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改革。
區委宣傳部要運用多種形式面向群眾廣泛宣傳基本藥物制度的意義,取得群眾理解和支持。
區監察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確定、采購和統一配送以及使用的全程監督。
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質量的監管,加大藥品抽檢力度,嚴厲打擊基本藥物違法行為。
區審計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和運行補償的相關審計工作。
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監督工作。
(二)加強考核,建立績效評估機制。
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控、管理和考核,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進服務質量,主動控制醫藥費用,保證群眾用藥需求。建立和完善基本藥物配送、使用、價格和報銷信息管理系統,充分發揮行政監督、技術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評估,發布監測評估報告等相關信息。醫療機構必須密切配合,提供參?;颊叻枕椖?、用藥范圍等明細帳目,以便核查?;舅幬锸褂们闆r納入醫務人員以崗位責任和績效為基礎的考核,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績效工資掛鉤。
(三)加強宣傳,引導合理用藥。
要通過各種宣傳載體,大力宣傳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目的、意義及具體實施的醫療機構與藥品種類等,使群眾認識到基本藥物是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藥物,是預防、治療和診斷疾病的首選藥物,形成醫療機構愿意配、醫務人員愿意開、就診人員愿意用的局面。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爭取全社會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確?;舅幬镏贫软樌麑嵤?。
廣州市番禺區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和《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穗字〔2010〕19號)、《廣州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大力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使城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和人群之間公共衛生指標相近,居民健康水平趨于一致,健康指標接近發達國家水平。
2011年起,在城市和農村同步實施相同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相同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
到2020年,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機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險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人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務
(一)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實施廣州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一是為轄區常住人口建立統一、規范的居民健康檔案。到2011年,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50%以上;二是向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詢服務;三是為嬰幼兒建立兒童保健手冊,開展新生兒訪視及兒童保健系統管理;四是為孕產婦開展孕期保健服務和產后訪視;五是對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每年進行健康危險因素調查和體格檢查;六是針對疾病預防控制的公共衛生服務。為適齡兒童接種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七是及時發現、登記并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參與現場疫點處理,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咨詢服務;八是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進行指導,對確診高血壓和糖尿病等慢性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定期進行隨訪;九是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治療隨訪和康復指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按照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城鄉統籌的原則,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實施,免費向全區城鄉居民提供。(各項目指標詳見附表1《番禺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業務指標庫》)
大力推進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設,利用信息手段發展電子健康檔案。2011年全面開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設,為全區50%居民建立電子健康建檔案。未來3至5年,建立全區統一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實現居民在不同醫療機構的診療信息的連續、動態管理、共享共用。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隨著經濟社會展、公共衛生發展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在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補助水平的基礎上,逐步增加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公共衛生服務需求。
(二)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2010年實施七項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為全區15歲以下兒童免費接種乙肝疫苗;為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開展復明手術;為全區農村(含流動人口)孕產婦住院分娩提供醫療補助;為全區農村(含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孕前和孕早期補服葉酸,預防出生缺陷;為全區35-59歲農村婦女提供乳腺癌、宮頸癌免費檢查;實施艾滋病母嬰傳播阻斷;實施農村改水改廁,開展農村飲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質監測。2011年增加為全區適齡兒童免費實施窩溝封閉項目。2012年增加為適齡兒童免費接種水痘疫苗。
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對可疑肺結核病患者實行免費檢查,對肺結核病人實行免費藥物治療和隨訪檢查。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詢檢測的人員免費提供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為艾滋病人提供免費抗病毒藥物治療和抗機會性感染治療費用減免。
加強精神衛生工作。著力改善精神衛生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工作條件,落實精神衛生機構等從事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政策,提高重性精神病人醫療和康復服務水平。推進精神疾病醫院與社區一體化項目建設,為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記、建檔立卡、隨訪。建立重性精神疾病肇事肇禍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管治機制。
(三)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
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120指揮系統、采供血、衛生監督和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推進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異地重建、區岐山醫院和慢性病防治站原址改擴建項目;重點改善區疾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健康教育、口腔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設施條件,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進一步明確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職能、目標和任務,優化人員和設備配置,探索公共衛生服務資源優化整合的有效形式。強化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共衛生職能,承擔法定的公共衛生職責。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加強城鄉急救體系建設。區衛生行政部分要完善衛生應急機構,提升重大疾病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測預警和處置能力。
轉變運行機制,進一步深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積極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建立崗位聘用、競聘上崗、合同管理、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積極推進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獎勤罰懶原則,合理拉開差距,形成促進工作任務落實的有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架構。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統籌各轄區內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做好宣傳發動、組織、協調工作,確保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按進度規范開展。建立鎮(街)以及村(居)各級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組織架構,成立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
鎮(街)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街)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小組成員由各村委居委主任和鎮(街)醫院院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組成,主要負責開展各項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各鎮(街)配備一名公共衛生管理員,負責協調解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鎮(街)、居(村)以及社區居民的關系,保證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能順利開展。
村(居)委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村(居)委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領導擔任,配備公共衛生協管員,做好居民、村民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工作,落實各居委和村委健康教育活動場地、社區衛生服務宣傳欄,落實居委(村委)主要出入口、居住小區樓梯的網格化責任醫師公示點。
(二) 建立機制,推行績效考核。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和方法,明確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工作職責、目標和任務,考核履行職責、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社會滿意度等情況,保證公共衛生任務落實和群眾受益。要充分發揮考核結果在激勵、監督和資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考核結果要與經費補助以及單位主要領導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掛鉤,作為人員獎懲及核定績效工資的依據,加強督導檢查和考核評估,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三)加大投入,落實經費保障。
根據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均等化的目標,完善政府對公共衛生的投入機制,逐步增加公共衛生投入?;竟残l生服務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經費標準按單位服務綜合成本核定,所需經費由財政預算安排。2010年城鄉居民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少于25元,2011年不少于35元。隨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增加和經濟水平的提高,調整人均經費標準。
政府舉辦的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基本建設經費、設備購置經費、人員經費和其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由政府按規定核定并負責安排。
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經費、發展建設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按照規定取得的服務性收入上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合理安排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所需資金。
公立醫院承擔規定的公共衛生服務,政府給予專項補助。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規定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償。
(四)加強培訓,提升服務能力。
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等文件精神,力爭使每個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基層都有技術骨干,每位承擔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工作人員都能熟練掌握操作規程,做好全體人群、重點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五)加強宣傳,開展督導檢查。
各鎮(街)、各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宣傳,讓廣大城鄉居民了解自身能夠免費享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提高群眾的知曉率,鼓勵群眾參與,接受群眾監督。要加強對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對項目執行進度、完成質量等情況進行督導和抽查,確保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落到實處。
四、明確職責,形成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合力
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各鎮(街)、各部門要按照“省、市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協調指導,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形成統一協調、責任明確、齊抓共管、運行高效的管理工作合力。
區醫改領導小組將制定考評辦法,每年對各鎮(街)公共衛生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評,對表現突出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予以獎勵,對未按要求完成任務和不能履行相應職責的,將向區政府報告并通過適當形式作出處理。
(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實施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組織、宣傳工作,成立領導機構,制訂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區發改局負責制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體系發展建設規劃,并督促落實。
(三)區衛生局負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技術指導,對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日常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監督考核制度和評價機制,建立完善信息公示及獎懲等制度。
(四)區計生局負責組織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科普宣傳,避孕方法咨詢指導,發放避孕藥具,實施避孕節育和恢復生育力手術并發癥及避孕藥具不良反應診治等,積極配合葉酸補服工作,主動提供育齡婦女和孕產婦等數據資料。
(五)區委宣傳部、區文廣局負責通過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意義,及時報道相關的重大活動和典型事例。
(六)區財政局負責落實財政補助政策,完善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機制,將公共衛生經費納入預算,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原則,根據考評結果,及時下撥國家和省、市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落實配套經費,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以及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的經費,對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
(七)區監察局和區審計局負責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審計。
(八)區教育局負責在校學生的宣傳、培訓、摸底調查、登記、報告、疫苗接種通知單的發放及協助衛生部門做好查驗接種證、預防接種和窩溝封閉等工作。
(九)區城市管理局和區水務局負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改水改廁工作的規劃制定、實施,配合疾控機構做好集中供水工程水質監測。
(十)區民政局負責提供新婚數據。
(十一)區殘聯負責組織做好貧困白內障患者康復工作,提供重癥精神病人等有關殘疾人數據。
(十二)區婦聯負責組織婦女兒童積極參與公共衛生工作。
附件:1.
番禺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業務指標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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