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12〕22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番禺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番禺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2012年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番禺的核心任務,貫徹落實《廣州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5年規劃(2010-2014年)》(穗府辦〔2010〕6號),大力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區創建活動,堅持“統籌規劃、突出特色、深化改革、務求實效”的原則,以執政為民為思想基礎,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為重要前提,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為必要條件,以嚴格依法行政為核心內容,以強化監督和行政問責作為重要保障,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目標。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積極開展廣州市法治政府示范區創建活動
(一)加強統籌規劃,深化各項改革,整體推進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區政府成立創建法治政府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總體謀劃和工作部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二)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以點帶面推進全區的依法行政工作。各鎮、街和部門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創建實施方案。
二、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一)健全推進依法行政的領導體制和機制。全區兩級政府和政府部門成立由行政首長擔任組長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依法行政領導協調機制,統一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聽取依法行政工作匯報的制度,及時解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部署具體任務和措施。
(二)認真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區政府每年要向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和廣州市人民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情況,區政府各部門每年要向區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情況,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每年要向區政府和同級黨委、人大報告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情況。
(三)健全完善推進依法行政的考核評價體系。制定《廣州市番禺區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將依法行政考核評價結果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作為對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四)推行依法行政社會監督員制度。建立依法行政公眾評議機制,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知名律師等社會各界代表中聘請依法行政監督員。
(五)加強區政府法制隊伍建設,使區政府法制隊伍的規格、人員編制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
(六)健全和完善鎮、街和部門法制員制度,制定法制員工作規范,使其名副其實地成為各級政府和部門行政首長的法律顧問和得力助手。
三、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一)加強領導干部法制培訓工作,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長效機制。嚴格實行《番禺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安排2期集中學法,每年至少舉辦1期全區性依法行政知識培訓,不斷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水平。
(二)加強公務員依法行政意識與執法能力培養。將依法行政相關知識作為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依法行政內容在公務員年度培訓計劃中的比重。
(三)積極營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會氛圍。推行“法治政府建設提升年”的宣傳活動,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出現的典型案例和先進經驗,及時挖掘、宣傳、總結和推廣。
(四)深入開展“六五”普法,精心組織實施普法活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切實增強公民依法維護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努力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四、加強和改進制度建設,大力優化法制環境
(一)著眼后亞運時期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要求,重點抓好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項目,著力解決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
(二)規范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廣州市番禺區實施〈廣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細則》的規定,未經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的,不得發布施行,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三)建立全區統一、規范、權威的具備存儲、查詢、到期提示等功能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數據庫,制定區行政規范性文件數據庫管理制度,使之成為全區權威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網上電子發布平臺。
五、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加強行政決策監督
(一)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制定《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建立政府常務會議和專項會議工作制度,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配套制度建設,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
(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及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區政府及各部門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對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等決策事項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未經風險評估并未確定風險可控的,不得作出決策。
(三)加強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嚴格執行《番禺區政府督辦事項考評辦法(試行)》,強化跟蹤督辦行政決策的實施情況。認真施行《廣州市番禺區行政決策責任追究辦法》,對違反決策規定的單位,嚴格追究其責任。
(四)依法創建番禺垃圾處理文明區。要充分體現公眾參與、政民互動的理念,健全和完善科學、民主、依法的政府決策機制和客觀、理性、文明的民意表達機制,努力實現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社會化和產業化的發展目標。
六、嚴格行政執法,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嚴格依法履行執法職責。結合當前“三打兩建”的工作部署,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危害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違法案件,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
(二)創新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機制,強化區城市管理運行指揮中心的協調督辦功能,繼續完善集指揮協調、投訴受理、監督考評、效能監察等功能于一體的“數字大城管”,提高城市管理執法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及時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權力進行調整、梳理,做到分類登記、匯編行政職權目錄,將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事項向社會公告。
(四)規范行政執法案卷的制作歸檔,制定本區行政執法案卷檔案歸檔的標準,對全區行政執法案卷進行統一規范,推動執法文書歸檔工作的標準化。
七、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
(一)深入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減少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備案事項,及時公布我區第五輪保留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
(二)繼續推進“一站式”網上行政審批系統在19個政務服務中心及各基層政務服務工作站的應用,完善“百項實事網上辦”系統建設,積極推進企業開業“聯合審批”,優化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批流程,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三)強化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對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實現電子監控,開展績效評價,定期予以通報。
(四)深入推行政務公開。完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和保障機制,暢通政民互動渠道,穩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深度和廣度。推進辦事公開,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及網上服務大廳建設,建立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新聞發布與輿論危機處理的工作機制。
八、依法化解行政爭議和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制度在防范和解決行政爭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主渠道作用,把行政爭議引入法律軌道。加強對行政復議工作的宣傳,使人民群眾熟悉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引導其自覺運用行政復議制度理性維權。
(二)努力提高行政復議公信力。要研究推進行政復議決定落實的有效機制和辦法,確保行政復議決定得到有效落實。要加強對區政府復議活動的監督,堅決糾正無正當理由不受理復議申請的行為,對拒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復議決定的,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建立行政復議案件的統計分析制度、重大案件點評制度,推行行政復議卷宗、文書的統一。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的指導,提高基層行政復議工作的質量。
(四)提高行政復議及應訴水平,對重大復雜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案件以及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鼓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五)進一步完善行政調解、人民調解、仲裁調解等工作機制的建設,探索建立社團組織、群眾團體與信訪機構、仲裁機構、司法機關的多層次多渠道聯動機制,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糾紛。
(六)依法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完善行政賠償、行政補償的程序和標準。
九、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責任追究
(一)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要把預防、查處、糾正違法行政行為的制度建設,作為治本措施,著力推進。要使內部層級監督程序更加完備,措施更加有力,方法更加靈活,效果更加突出。
(二)主動接受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定期向區人大、區政協報告各項工作情況,認真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注重輿論監督,認真調查、核實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依法作出處理。
(三)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要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及時健全完善并落實各項配套制度,嚴格落實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許可季度備案、行政處罰統計報表等工作制度,保證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推行效果,做到行政職責明晰,執法責任明確,責任追究嚴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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