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貫徹加快我區旅游業發展建設旅游強區若干意見的實施細則》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關于貫徹加快我區旅游業發展建設旅游強區若干意見的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意見的若干意見》(粵府〔2010〕156號)、《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我市旅游業發展建設旅游強市的意見》(穗字〔2009〕15號)和《印發關于加快我區旅游業發展建設旅游強區若干意見的通知》(番府〔2011〕190號)的精神,結合我區旅游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高起點,科學謀劃旅游發展
(一)科學編制我區“十二五”旅游發展規劃,高標準、高起點、高質量整合開發我區旅游資源,切實提高旅游項目開發質量水平,加快旅游從景區到片區的轉變和發展,打造我區旅游五大片區。
1.構筑東部高端休閑旅游度假片區。將蓮花山旅游區、蓮花山高爾夫球會、亞運文化村、海鷗島生態觀光農業、蓮花山漁港經濟區、世界名花主題公園、珠江日游、國際郵輪母港、游艇碼頭等建設項目有機整合,建設具有5A規模的休閑旅游度假片區。
2.構筑西部嶺南文化生態旅游片區。將寶墨園、南粵苑、滴水巖孖崗生態旅游區、龍灣涌濕地公園、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沙灣鎮、大夫山森林公園統一科學規劃,凸現嶺南文化和生態特色,形成嶺南文化生態旅游片區。
3.構筑北部現代游樂購物科教旅游片區。加快香江野生動物世界三期項目建設,形成以長隆旅游度假區為核心的現代游樂旅游,以廣州大學城、廣東科學中心、嶺南印象園為主體的科教文化旅游,以萬博購物中心、漢溪商貿中心、廣州南站商務區及周邊配套商貿區域為載體的購物旅游等高品位的現代游樂購物科教旅游片區。
4.構筑中部嶺南古典名園、名跡、名勝旅游片區。以余蔭山房為核心,加強對我區的全國重點文物的保護利用,加大對余蔭山房周邊環境整治和開發建設,發揮名勝古跡旅游和名園效應作用,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形成嶺南古典名園、名勝、名跡旅游片區。
5.構筑中南部現代農業生態旅游片區。以“一村二島”(草河村、大刀沙島和觀龍島)為核心,包括東涌農業生態博覽園等,建設具有嶺南水鄉特色的現代農業生態旅游片區。
(二)著力打造我區旅游四大品牌。以成功舉辦廣州亞運會為契機,利用廣州亞運會的名牌效應,把握“后亞運”旅游發展的良好機遇,豐富亞運文化旅游內涵,以番禺新八景為主要內容,打造我區旅游四大品牌。
1.以余蔭山房、寶墨園、南粵苑為核心,以沙灣古鎮、石樓大嶺村、番禺博物館、嶺南印象園等為依托,打造嶺南文化精品旅游品牌。
2.以蓮花山旅游區、蓮花山高爾夫俱樂部及其周邊的世界名花主題公園、珠江日游項目、國際郵輪母港、游艇俱樂部、亞運文化村、亞運城等為核心,以大夫山森林公園、滴水巖孖崗生態旅游區等為依托,打造高品位的生態休閑度假旅游品牌。
3.以長隆旅游度假區為核心,包括香江野生動物世界、長隆歡樂世界、開心水上樂園等世界級的主題公園和旅游王國。以廣州大學城、廣東科學中心、廣東中醫博物館等為依托,打造現代游樂科教體驗旅游品牌。
4.以萬博購物中心、友誼購物中心為核心,以鉆匯珠寶采購中心、易發商業街等為依托,打造以“番禺珠寶”為特色的時尚購物品牌。
二、優化旅游發展環境
(一)營造我區旅游良好的環境氛圍。有關部門要科學規劃、統一策劃、合理布局。對全區范圍內具有較深厚歷史背景和文化內涵的街區、建(構)筑物設置統一的說明標牌,介紹有關歷史文化內容。在全區范圍內的交通主干道、主要路口、顯要位置、公共場所等,指定作為我區旅游形象展示和旅游品牌宣傳的位置,展示我區旅游品牌形象,營造旅游環境氛圍,擴大旅游知名度和美譽度。
(二)建立完善旅游交通指示系統、信息系統。根據我區城市建設發展變化,整體籌劃、合理布局,進一步完善旅游交通指示路牌建設。城管、交通、公路、旅游、公安、質監等部門要統一協調,按照《旅游景區(點)道路交通指引標志設置規范》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對轄區內3A級以上旅游景區(含3A級)、三星級以上酒店或具有500間客房以上接待能力的酒店(含三星級,包括:賓館、飯店)等主要旅游企業、港口碼頭、客運站的交通指引標志設置建設。
(三)合理布局旅游車輛??亢吐糜握呱舷曼c。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旅游者在我區交通繁忙擁擠地段的景點、商業步行街、會展中心、酒店等進行旅游活動的交通安全,并為大型旅游車輛??亢吐糜握呱舷萝囂峁┍匾谋憷?/p>
(四)加強旅游問詢中心建設。加快建設和完善廣州南站、番禺汽車客運站、蓮花山港等旅游問詢中心,建立我區旅游綜合數據庫,加快發展旅游電子商務,增強網絡服務功能,加強旅游咨詢服務,加強旅游信息提示,提高旅游管理服務效能,提高旅游信息化服務水平。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保障落實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從2012年起,區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旅游項目及配套設施建設、旅游規劃編制與修編、旅游景區培育與提升改造、旅游商品市場培育、旅游人才培養、旅游產業素質與服務品質提升、旅游安全管理、旅游宣傳促銷與形象推廣、旅游市場開發、旅游應用信息技術創新及對旅游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等。
(二)扎實推進國民旅游休閑計劃。積極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帶薪休假制度,鼓勵城鄉居民開展切合實際的旅游休閑、康體文化等活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旅游消費需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經審批的公務活動,可以委托本區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
(三)加大我區旅游的市場宣傳促銷力度。加大旅游資源整合開發力度及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強我區旅游品牌形象策劃、整體包裝和市場推廣。組織區內旅游企事業單位參加國家、省、市等上級部門舉辦的相關旅游宣傳推介活動。加強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旅游合作,加強省外和港澳、東南亞市場的宣傳推介工作。
(四)落實旅游規費減免。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建設全國旅游綜合改革示范區,建成亞太地區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的目標和優先發展現代服務業,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排頭兵,大膽探索先行先試的要求,切實落實3A級以上的旅游景區、三星級以上的酒店(含具有500間客房以上接待能力的酒店)、具有法人資格的旅行社(在我區納稅)等旅游企業,實行與一般工業企業同等的用水價格政策。對于用電同價問題,在我區權限范圍內,能實施的立即實施,暫未能實施的,要積極爭取上級管理部門的政策支持,盡快實施。
四、推動旅游產業升級
(一)提升旅游景區(點)規范化、標準化和現代化管理水平。對被新評定為國家級5A、4A和3A景區的,分別一次性給予景區5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獎勵。通過上述服務質量等級復核的(A級景區一般3年復核一次),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和3萬元獎勵。
(二)提升旅游接待設施建設水平。加快高星級酒店建設,大力提高我區旅游接待設施檔次和旅游服務水平。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白金五星、五星、四星和三星酒店的,分別一次性給予酒店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獎勵。通過上述服務質量等級重評的(星級酒店一般3年重評一次),按新評定達標相關獎勵標準的50%計算,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5萬元、15萬元和5萬元獎勵。
(三)提升星級酒店食品衛生等級水平。切實推進星級酒店食品衛生A級等級評定工作,大力提高酒店餐飲食品衛生硬件設施建設和管理水平,對酒店餐飲食品衛生新評定為A級等級的,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四)提升旅行社經營規模和企業素質。對在本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旅行社,凡被新評為全國百強旅行社、廣東省十強旅行社、廣州市十佳旅行社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
(五)鼓勵特色旅游商品開發。對于率先開發具有我區特色旅游商品,經有關部門認定并獲得國家專利的,給予旅游企業(或個人)最高每種產品5萬元獎勵;對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或旅游協會)主辦的旅游商品評比中獲得國家金質獎、銀質獎(省級金質獎)、銅質獎(省級銀質獎)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對旅游企業自主開發、創新的旅游宣傳品并獲得國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門嘉獎的旅游宣傳品,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同時,要加快我區旅游商品銷售中心建設,并對該項目投資的企業(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資金扶持。
(六)支持國際品牌旅游企業進入我區。鼓勵引進國際品牌進行全方位的國際合作,以國際品牌推進國內品牌,推動我區旅游產業全面提升,推動我區旅游和城市總體形象全面提升。對率先進入我區的國際品牌旅游企業,包括酒店、旅行社、旅游商品生產商等,除享受區招商引資有關優惠政策外,一次性給予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國際品牌旅游企業是指近三年由《世界企業家》、《福布斯》或《財富》等著名雜志評選出來,世界排名在前20名內的相關品牌)。
五、提高旅游接待水平
(一)大力發展我區旅游地接業務。鼓勵旅行社組團來我區收費景區(點)旅游,對在本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旅行社,接待和引進國內外游客來我區旅游實行獎勵。對旅行社年度地接游客量在1000人次-3000人次的,給予每人次3元獎勵;年度地接游客量在3001人次-6000人次的,給予每人次5元獎勵;年度地接游客量超過6001人次以上的,給予每人次7元獎勵。另外,在本轄區內三星以上(含三星)酒店住宿過夜的,在上述地接游客量區間內,分別給予每人次10元、15元、20元的獎勵(以地接旅游團隊名冊、行程和銷售發票為準)。單個旅行社當年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
(二)鼓勵酒店或旅行社引進大型會議。引進由國家部、委、辦、局主辦的大型國際性、全國性會議,且酒店營業額在5萬元以上,按營業額(以會議發票為準)的2%進行獎勵。引進由省部、委、辦、廳(局)主辦的全省性會議以及由全國性協會、學會、商會主辦的跨區域行業性會議,且酒店營業額在5萬元以上,按營業額(以會議發票為準)的1.5%進行獎勵。引進由區外企業主辦的跨區域大型會議,且酒店營業額在10萬元以上,按營業額的1%進行獎勵。引進對提高我區在國際、國內知名度有重要作用的大型國際性會議會展,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按不低于營業額2%的獎勵標準,單獨實施獎勵政策。單個酒店或旅行社當年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
(三)提高旅游景區(點)經營能力和接待水平。對收費景區(點),每年設定合理基數,實行超基數獎勵辦法,對5A級景區,超過基數部分按0.5元/人次獎勵,單個景區當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對4A級景區,超過基數部分按1元/人次獎勵,單個景區當年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對3A級景區,超過基數部分按2元/人次獎勵。單個景區當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具體接待游客人數計算,以企業稅收憑證為計算依據。接待任務基數的設定,原則上以上年景區實際接待人數為當年基數。
六、加強人才教育培訓
(一)建立旅游行業“創佳爭優”教育培訓和激勵機制。在預留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內,每年安排旅游行業職業教育培訓專項資金100萬元,用于對旅游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導游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開展“職業技能競賽”、“金牌導游大賽”、“文明有禮,滿意窗口”等活動。全面提升旅游從業人員的服務意識、服務水平和業務能力,進一步提高我區旅游的軟實力。對通過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相關職業技能比賽,并獲得國家、省、市、區級相關部門頒發“技術能手”榮譽稱號的個人,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分別一次性給予1萬元、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獎勵。
(二)拓寬旅游人才使用、引進渠道。各企事業單位要創新旅游人才管理和激勵機制,加快引進旅游人才。通過創造良好工作環境和良好生活條件,吸引和留住懂經濟、會管理、善經營的旅游中高級專門人才及緊缺人才落戶我區,服務我區旅游業。區人力資源、公安等部門要為企業的管理人員辦理調入、戶口遷移等方面提供便利,人才引進所涉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按有關政策執行。旅游企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印發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番禺區接受義務教育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番府〔2010〕110號)執行。
七、補貼獎勵申請辦法
符合補貼獎勵條件的企業每年年中、年末向區旅游局提出申請,由區旅游局、區財政局等部門審核,經區旅游發展委員會同意,并報區政府批準后,將扶持補貼資金下撥給旅游企業。
八、加強旅游工作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區旅游發展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建立健全區旅游發展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協調和解決旅游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動旅游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落實工作責任。區旅游局是全區旅游業的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抓好各項工作的督導落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樹立大旅游觀念,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工作協作配合,形成合力振興我區旅游的工作機制。
九、附則
(一)本實施細則涉及的項目申報與相關考核辦法由區旅游局另行制定。
(二)本實施細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