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17〕115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2017年番禺區政府網站考評方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5日
2017年番禺區政府網站考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省委、省政府《關于我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15〕1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17年度政府網站考評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19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廣州市政府網站考評方案的通知》(穗政務辦〔2017〕40號)、《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番禺區政府網站考評辦法的通知》(番府辦〔2016〕59號)等要求,現就我區2017年度政府網站考評工作制訂本方案。
一、考評目標
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用、評建結合、重在創新的宗旨和公開透明、客觀公開、分級負責、分類實施、社會參與的原則,科學評價區府直屬各單位和各鎮(街)網站建設管理和運維保障水平,引導各單位建立健全政府網站分級管理責任體系,強化網上政府信息發布、政民互動、便民服務平臺作用,打造“網上政府”。
二、考評對象和內容
根據市的統一部署,我區已在10月15日完成區政府網站集約化工作。為全面、科學、客觀評價區府直屬各單位和各鎮(街)網站建設管理和運維保障水平,對相關單位所屬網站和專屬網頁進行考評。
(一)考評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考評對象為各鎮(街)網站,區府直屬各單位和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納入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的單位網站(包括區審計局的專屬網頁),共48個(詳見附件1);考評內容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15〕15號)中的普查評分標準和《2017年番禺區政府網站考評指標體系》(詳見附件2)。
(二)考評時間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考評對象為各鎮(街)專屬網頁,區府直屬各單位和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納入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的單位專屬網頁,共46個;考評內容主要有以下方面(詳見附件3):
1.集約化工作開展情況。主要考評網站名稱、域名、標志碼、備案信息和黨政機關網站標識等的撤消情況,下線申請、關停公告以及發函確認情況。
2.健康情況。主要以日常監測的方式考評專屬網頁的可用情況、欄目維護情況、信息更新情況、刊登商業廣告情況和日常監測問題的整改情況。
3.專屬網頁保障情況。主要考評機構保障、人員保障、制度保障能力;專屬網頁基礎信息公開和信息目錄公開的保障情況;在線服務,包括網上辦事大廳辦事事項的行政審批、備案、公共服務的整合提供情況,以及服務質量、實用和易用情況。
4.區政府門戶網站保障情況。主要考評對區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五公開”(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保障情況;咨詢投訴、征集意見、網上調查、政策解讀等互動欄目(系統)的建設情況和應用效果,區長熱線咨詢工單的處理情況。
(三)附加指標,考評時間為2017年全年。通過設置加分、扣分項,考評政府網站和專屬網頁受到宣傳表彰、通報批評、媒體曝光、“我為政府網站找錯”監督舉報等情況(詳見附件4)。
三、考評程序
(一)日常監測。
1.2017年1月至9月,對網站的運行健康情況進行日常監測,每季度末將監測發現問題反饋給各考評對象整改,3個工作日內整改完成。日常監測按季度計分,取各季度平均分計入年終考評結果,分值占年度總分的75%。
2.2017年10至12月,監測專屬網頁日常維護和區政府門戶網站信息保障情況,分值占年度總分的25%。
(二)自查自評。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考評對象按照考評指標,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并提交自評報告。
(三)年終考評。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完成對考評對象網站、專屬網頁的綜合采樣、交叉驗證、匯總分析等工作,并結合市對我區政府網站的考評結果,形成我區考評結果,撰寫我區考評報告。
(四)結果復核。2018年1月,區政府辦將初步考評結果反饋給各考評對象。考評對象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政府辦提出復核申請;區政府辦在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反饋給申請單位。
(五)結果公布。考評結果經區政府審定后通報并向社會公布。考評結果進行分類排名,并根據考評分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被考評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政府網站考評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確保考評工作順利實施。
(二)考評工作人員要增強責任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考評過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證考評結果真實、客觀、準確。
(三)各被考評單位要實事求是地開展自查自評,嚴格按照考評指標逐項進行客觀、真實的評價。對自查工作隱瞞事實或上報信息不準確的,將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和問責。
附件:1.考評對象及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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