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17〕34號
該文件原定公開屬性為依申請公開,經評估,2020年12月1日調整為主動公開。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7號)的規定,經區政府同意,聘請以下人員為區政府法律顧問,聘期從2017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劉文靜 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永華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 恒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
周 磊 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律師
唐 勇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唐健鋒 廣東正平天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崔建川 廣東華譽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 宇 廣東仲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陳志敏 廣東金本色律師事務所律師
韓秀嫻 廣東容林律師事務所律師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