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21〕33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番禺區十件民生實事遴選和辦理工作規范》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10日
番禺區十件民生實事遴選和辦理工作規范
每年堅持辦好十件民生實事,既是我區對市民群眾的鄭重承諾,也是建設幸福美麗番禺的具體行動,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為保障我區十件民生實事遴選和辦理工作的科學、規范、可行,特制訂本工作規范。
一、遴選范圍和原則
?。ㄒ唬╁噙x范圍
區政府統籌負責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主要包括:疫情防控、就業保障、社會保障、扶貧濟困、文化教育、政務服務、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食品藥品安全、住房保障、環境整治、公共交通和社會治安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項。
(二)遴選原則
1.符合社情民意。以民生需求為導向,從群眾最期盼、最需要、最迫切的事情辦起,不脫離群眾實際,真正把民生實事辦到市民群眾心坎上,真正讓市民群眾共享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2.?;?、兜底線、促公平。圍繞保障底線民生,多辦雪中送炭的實事,不超越現階段實際,確保年內能完成。
3.財力可承擔。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確保財政能投入,不開空頭支票。
4.可操作性。報送的項目能量化,做到項目具體、措施明確、進度量化、可測可評,不列空洞內容。
5.有帶動性。融入全區工作大局,實現辦好民生實事與謀劃全區民生福祉的有效銜接,發揮以點帶面的輻射和帶動作用。
(三)遴選流程
1.每年9月上旬,區政府辦負責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和區主要媒體上,對社會公眾最關注、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民生實事進行無導向性意見征詢;同時,致函我區部分“兩代表一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區屬各單位、各鎮(街)征求關于下年度民生實事意見。其中,“兩代表一委員”征求意見范圍應突出基層性、界別代表性;各單位需提出下年度擬重點推進的民生實事建議。區融媒體中心負責配合做好民生實事意見和建議公開征詢工作。
2.每年9月下旬,區政府辦整合“兩代表一委員”和區屬各單位、各鎮(街)建議以及收集到的社會公眾意見,統籌考慮“12345”熱線上的熱點問題,遴選形成我區民生實事建議方案,并征求相關單位意見修改完善民生實事建議方案。經區政府辦審核后,向區政府領導、區政府辦領導、部分“兩代表一委員”、區屬各單位、各鎮(街)征集民生實事建議方案意見和建議。
3.每年10月上旬,區政府辦根據區政府領導、區政府辦領導、部分“兩代表一委員”、區屬各單位、各鎮(街)票選意見,完善民生實事建議方案,并按程序報區政府審議。
4.每年10月中旬,區政府辦根據區政府審議結果,擬定我區民生實事第二輪定向征集事項。經區政府辦審核后,通過區府門戶網站、區主要媒體、致函等方式向“兩代表一委員”、區工商聯、民主黨派代表、區屬各單位、各鎮(街)以及廣大群眾公開征集票選意見。區融媒體中心負責配合做好公開征集票選意見工作。
5.每年11月上旬,區政府辦匯總整理票選意見和建議,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6.每年11月下旬,區政府辦根據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結果,征求相關單位意見,修改完善形成民生實事候選項目方案。同時擬定民生實事項目細化表,發相關單位補充細化內容。經區政府審核后,征求區人大常委會意見。
7.每年12月上旬,區政府辦根據區人大常委會意見修改完善民生實事候選項目方案和民生實事項目細化表,提交區委常委會審議。
8.每年12月下旬,區政府辦根據區委常委會審議結果,修改完善民生實事候選項目方案和民生實事項目細化表。經區政府審核后,民生實事候選項目方案和民生實事項目細化表一并提交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初審。
9.次年1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區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時間確定),區政府辦根據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結果,修改完善民生實事候選項目方案和民生實事項目細化表,按程序提請區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和票決。
二、財政資金保障
(一)財政預算規范
1.區屬各單位和鎮(街)加強與區財政局對接,每年12月下旬前明確承擔我區十件民生實事的區本級以及鎮(街)級配套資金安排,結合下年度預算編制情況,將我區十件民生實事資金分別納入區本級和鎮級財政預算草案編報。
2.區、鎮(街)要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協調推進完善轉移支付、加強財政管理等配套措施,充分調動各單位推進我區十件民生實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資金撥付方式
1.用款單位屬區級和街道單位的,按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撥款。
2.用款單位屬鎮級的,由區財政局向鎮級財政辦理轉移支付資金撥付手續。
3.對于可確定具體受益對象的資金,原則上通過“民生卡”等一卡通的撥付方式直接發放到具體群眾手中,減少中間環節,避免資金被挪用。若上級有具體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ㄈ┴斦O督考核機制
1.建立覆蓋所有民生資金的監督機制,強化事前和事中監督,完善“自查自糾、巡查督導、重點檢查”制度,形成覆蓋全面、運轉協調、規范高效的監督體系。
2.實行各級財政投入情況定期統計通報監督機制,將民生資金的財政財務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運行跟蹤監控情況與項目資金安排撥付相結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加強對我區十件民生實事專項資金使用的績效評價,引入第三方績效評價機制,獨立、客觀地評價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強資金使用全過程監管。
三、辦理實施
?。ㄒ唬款^單位
區政府辦負責總牽頭、總協調,其中遴選環節由區政府辦牽頭辦理,財政資金保障和考核環節由區財政局牽頭辦理,督辦環節由區政府督查室負責。
?。ǘ┚唧w事項的組織實施
l.區屬各牽頭單位要由一把手領導負總責,指定分管領導抓落實,并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干部負責具體落實。
2.每年我區十件民生實事經區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確定后,區屬各牽頭單位要結合實際,會同各參與單位,抓緊對每件民生實事提出的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具體任務和每月、每季度進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實。
3.區屬各有關單位、各鎮(街)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共同促進民生實事工作任務的落實完成。
四、督促檢查
(一)督查機制
區政府辦在區人民代表大會結束30天內,組織承辦單位擬定十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按程序報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區政府辦把推進我區十件民生實事工作列為重點督辦事項進行督辦,加強現場核查,及時掌握各項民生實事工作進展;按季度將工作進度匯總上報區政府,并以適當形式在全區進行通報和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針對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適時召開工作協調會或開展專項督辦,推動部分進展滯后工作事項的落實。
?。ǘ﹩栘煓C制
將十件民生實事承辦單位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評定范圍。對由于自身原因,經多次督辦仍未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承辦單位,提請區政府約談該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或安排其主要負責同志在區政府常務會議上作出說明。對責任未落實并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通報,必要時進行公開曝光,并由區紀委監委按規定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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