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辦〔2024〕2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番禺區落實〈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衛生健康局反映。
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番禺區落實《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廣東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動計劃育兒領域實施方案》《廣州市托育服務體系規劃(2021—2030年)》《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廣州市“十四五”時期“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大力提升我區3歲以下嬰幼兒普惠托育服務供給,顯著減輕群眾養育負擔,促進我區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高質量發展和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顯著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結果導向,將“幼有所育”納入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內容,以擴大服務供給、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支持措施、加強監管服務為著力點,有效降低養育成本,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動我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高質量發展和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二、工作目標
深入推進我區普惠托育服務發展,通過多渠道、多手段增加我區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更好滿足群眾托育服務需求,切實減輕群眾養育負擔。
至2024年末,全區創建1個省級示范性托育機構和1個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全區70%的鎮(街)(12個)至少建有1個公建民營普惠托育機構;全區各鎮(街)40%的社區(村)設有社區托育點。全區幼兒園開設托班120個以上。全區至少有5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提供職工福利托育服務。全區托位總量達到16570個,千人口托位數力爭達到6.21個。
至2025年末,全區各鎮(街)至少有1間公建民營普惠托育機構;各鎮(街)60%的社區(村)設有托育服務機構。全區幼兒園開設托班160個以上。全區至少有10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提供職工福利托育服務。新建居住區100%配套托育服務公建配套設施。全區托位總量力爭達到19010個,其中普惠托位占比不少于30%,千人口托位數力爭達到7.2個。
三、任務措施
(一)創建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
綜合考慮我區實際情況及發展特點,結合轄區嬰幼兒家庭需求,因地制宜,優化配置資源,按照場地面積不少于1200平方米、托位不少于100個的標準創建1間既具有帶動效應又具備指導功能的示范性、綜合性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承擔轄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從業人員培訓及協助開展托育機構督導等工作。創建標準可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適當調整。(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局)
(二)深入推進幼兒園開設普惠托班
在滿足3至6歲兒童學前教育需求的基礎上,大力推進幼兒園特別是公辦、普惠民辦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班或擴大托班規模。鼓勵新建、擴建的幼兒園根據實際統籌考慮設置托班。已規劃與托兒所合設的公建配套幼兒園應開設托班。完善幼兒園托班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幼兒園開設托班業務指導。通過教育部門審批許可的幼兒園托班,符合一定條件的可參照享受嬰幼兒照護相關補貼及收費政策。到2025年,全區幼兒園開設托班160個以上,新增托位3122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衛生健康局)
(三)推進“一鎮(街)一普惠”建設工程
根據各鎮(街)常住人口數量,分配新增普惠托位,穩步推進建立“一鎮(街)一普惠”嬰幼兒照護服務圈。全區各鎮(街)通過多渠道、多方式如公建民營、公助民辦等模式,采取提供場地保障、減免租金或給予資金補貼等支持措施,發展以政府為主導的鎮(街)普惠托育服務。到2025年,全區各鎮(街)至少有1間公建民營普惠托育機構,新增托位3824個。(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衛生健康局、各鎮〔街〕)
(四)發展社區普惠托育服務
銜接《廣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結合《廣州市完整社區建設內容和要求》,落實每個村(居)配置一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既可單獨設置場地,也可嵌入社區綜合設施,如整合社區綜合服務站、婦女兒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羊城家政服務站、頤康服務站、黨群服務中心、居委活動中心等公共服務資源增設社區普惠托育點,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托育服務。到2025年,全區社區托育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60%,新增社會力量開辦的托位2185個。(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衛生健康局、各鎮〔街〕)
(五)加大托育場地保障
嚴格落實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托育機構(托兒所),實現與住宅并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按照規定驗收。新建住宅區100%配套托育服務公建配套設施(托兒所),并按照服務規模1萬—1.5萬人的托兒所用地面積1200平方米/處、建筑面積600~800平方米/處的標準落實。服務人數規模較少的可相應調整托兒所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建成后的托育機構(托兒所)等托育服務公建配套設施應無償移交給屬地鎮(街)接收,用于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衛生健康局、各鎮〔街〕)
(六)支持用人單位提供職工福利托育服務
鼓勵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立醫療機構、產業園區和社會組織通過單獨或聯合的形式,利用自有資金和場所為本單位職工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務,照護員工0~3歲子女,有條件的可向社會開放。或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的形式,與已備案托育機構合作,提供職工福利托育服務。由區總工會爭取區級財政資金支持,對用人單位開展職工福利托育服務的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支持。到2025年,全區至少有10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提供職工福利托育服務,新增600個托位。(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區總工會、各鎮〔街〕)
(七)支持閑置存量資源利用
充分利用國有閑置場地,盤活用于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52號)及《廣州市“十四五”時期“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穗發改〔2023〕50號)精神,允許教育、醫衛、福利等用地類別用于發展托育服務;在不調整規劃的前提下,非獨立場所直接按照相關安全標準改造建設托育點并通過驗收的,不需申請變更土地和房屋性質。采取“一事一議”機制,由區人民政府、鎮(街)牽頭,處置存量房屋和設施改造手續辦理等問題。(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衛生健康局、各鎮〔街〕)
(八)落實落細各項優惠措施
按照《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務院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財政部《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行業及機構執行水電氣價格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要求,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稅費相關優惠政策;在供水、供電、供氣企業獨立開戶的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管道燃氣按照居民收費標準執行。基層工會開展職工子女嬰幼兒照護服務,所在單位保障不足且基層工會經費預算足以保證的前提下,可以從工會經費中列支。用人單位設立的職工子女托育點所發生的費用,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嚴格落實托育機構助企紓困政策。(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區總工會、區稅務局、番禺供電局)
(九)強化嬰幼兒照護領域人才培養和培訓
鼓勵區屬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設置嬰幼兒照護、保育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加快培養嬰幼兒照護服務中高級專業人才。依托“南粵家政”行動,定期舉辦嬰幼兒保育照護類培訓考核,提升從業人員培訓持證率。支持托育機構與職業學校開展校企合作,支持建立產教融合型企業,共建實習實訓基地,定向委托培養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人才,多渠道培養充實人才隊伍。每年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市組織的保健工作崗前培訓考核,開展區級衛生保健業務培訓,提升托育服務人員健康意識。(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
(十)加強安全和運營監管
嚴格落實登記備案制度,推動托育機構依法依規發展。建立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和部門分工負責原則,各單位依職責定期開展檢查監督。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納入消防、衛生、食品、安全等“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督促托育機構落實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衛生保健、運營秩序等方面的主體責任,規范托育機構服務和運營行為,消除風險隱患。將托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信用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依法實施失信懲戒措施,對虐童等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區消防救援大隊)
四、保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
依托區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區、鎮(街)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重點、難點問題。區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聯動,協同治理,切實履行各自職責,根據任務措施安排細化部署。(責任單位:區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鎮〔街〕)
(二)強化財政支持
優先支持普惠托育服務發展,積極參加中央投資普惠托育建設項目,加大財政投入,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撬動作用,落實上級對各類符合條件的普惠托育機構、普惠托班的運營獎補和建設獎補安排。同時鼓勵、引導區內市屬、區屬國有資本、企業、社會群團組織等力量依法參與我區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我區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各鎮〔街〕)
(三)強化動態管理
因應上級將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納入全市綜合醫改考核、生育友好支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能力評價和高質量發展考核,區、鎮(街)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加強對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情況的跟蹤評估,按照上級任務指標要求,細化目標任務,建立“定期評估、年度評價、終期總結”的執行情況閉環管理制度,定期報告工作任務推進情況。(責任單位:區、鎮〔街〕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附件:1.鎮(街)托位指標分解表
2.番禺區落實《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工作任務分工計劃表
附件1
鎮(街)托位指標分解表
說明:
1.現有托位數出自廣東省智慧托育信息系統2023年12月數據。
2.任務目標托位數出自《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穗府辦〔2024〕3號)。
3.此表用2023年底人口及托位數測算2025年各鎮(街)任務目標目標托位數,實際上每年常住人口數及現存托位數可能會上下波動。
附件2
番禺區落實《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工作任務分工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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