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0〕15號
為進一步推進我區城市化進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加強區域規劃和管理,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調整石碁鎮行政區劃,將石碁鎮分設為石碁鎮和大龍街道。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將石碁鎮分設為石碁鎮和大龍街道
(一)調整后,石碁鎮行政區域總面積46.2平方公里,管轄前鋒、大刀沙、海傍、低涌、長坦、雁洲、石碁、官涌、南浦、永善、蓮塘、塱邊、小龍、凌邊、金山、橋山、文邊共17個村民委員會和岐山、大龍共2個社區居民委員會。鎮政府駐地不變(岐山南路8號)。
(二)調整后,大龍街道行政區域總面積24.8平方公里,管轄大龍、沙涌、新橋、傍江東、傍江西、石崗東、石崗西、羅家、竹山、茶東、新水坑、舊水坑共12個村民委員會和美心、金海岸、城市花園、東怡、金龍、富怡共6個社區居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駐漢碁工業村漢碁大道1號。
二、本通告定于2010年1月28日正式實施
(一)前鋒、大刀沙、海傍、低涌、長坦、雁洲、石碁、官涌、南浦、永善、蓮塘、塱邊、小龍、凌邊、金山、橋山、文邊共17個村民委員會和岐山、大龍共2個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由石碁鎮政府負責。
(二)大龍、沙涌、新橋、傍江東、傍江西、石崗東、石崗西、羅家、竹山、茶東、新水坑、舊水坑共12個村民委員會和美心、金海岸、城市花園、東怡、金龍、富怡共6個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由大龍街道辦事處負責。
三、分設后石碁鎮政府和大龍街道辦事處的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財產、債務分割以及管理體制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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