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6〕 32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粵府〔2015〕74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農業普查工作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區情區力調查,對于查清我區農業、農村、農民基本情況,為區委、區政府制定“三農”政策,指導全區農村工作有序、長遠開展,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按照國家、省、市和區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圓滿完成我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
二、加強領導,做好普查的組織實施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調查范圍廣、任務重、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全區各級普查機構應遵循“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優化方式,創新手段,扎實開展農業普查工作。為加強組織領導,決定成立番禺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1),統籌組織和協調全區農業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發展改革局(區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日常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業普查工作。
三、保障到位,落實機構、人員和經費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迅速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和實施本轄區的普查工作,并指導轄區內村(社區)成立相應的普查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各級普查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聘用符合條件的普查工作人員,并按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穩定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區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把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足額撥付到位,以保證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對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附件:1.番禺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名單
2.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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