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0〕52號
番禺區軌道交通檢修設施配套工程是我區的重點建設項目,位于石壁街,計劃于2010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現就該項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番禺區軌道交通檢修設施配套項目工程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番禺區軌道交通檢修設施配套項目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由區人民政府征用土地辦公室依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并參照番禺區有關征地拆遷的實施辦法執行。
三、番禺區軌道交通檢修設施配套項目工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地拆遷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二О一О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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