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1〕2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2009年5月以來,我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聯席會議按照廣州市審改辦的統一部署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依據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全區行政審批、備案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經廣州市審改部門審核同意,全區保留行政審批事項216 項(許可 143 項,非許可審批73 項。不含國土、規劃、工商、地稅、質監,下同),備案事項 92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290 項(許可事項107項、非許可審批183項)。現將清理結果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與區政務辦聯系。
一、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廣州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若干規定》和省、市有關要求予以實施。今后,各有關單位需增加或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按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對取消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進行審批、備案。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取消以后,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有關后續監管和銜接工作,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防止管理脫節。
三、統一事項名稱。各有關單位要對現行保留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進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所使用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與這次公布的名稱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的為準。
四、已進駐區政府審批服務中心的部門,其保留的行政審批及備案事項要全部進入區政府審批服務中心受理業務。
五、保留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原則上實行網上公開和網上辦理。網上公開和網上辦理的內容包括:辦事指南、相關表格下載、網上咨詢、網上申請、網上查詢。區政務辦要盡快搭建完成全區統一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網上辦事平臺,并與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實施主體的網上辦事平臺相銜接,確保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全部實行網上公開和網上辦理。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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