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2〕40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關于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區對重點建設項目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工作,解決重點建設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全力以赴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把重點建設項目作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宜業宜居現代化新城區的重要抓手,帶動固定資產投資合理增長,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全區重點項目建設例會制度
把重點建設項目的策劃決策、組織實施、加快推進列入區政府常務會議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推進全區重點項目建設例會制度。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專題會,聽取重點項目建設和推進落實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對事關我區區域競爭、全局發展的重點建設項目有關政策、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決策。
二、完善和落實領導協調機制
(一)完善區領導對口聯系重點建設項目機制。由負責對口聯系的區領導督促協調項目審批、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進度等落實情況,對需上報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審批的重大事項,必要時由對口聯系的區領導帶隊向國家、省、市主管部門匯報溝通,爭取加快審批進度。
(二)落實區直有關部門和鎮、街主要負責同志重點建設項目負責機制。由相關負責同志按分工牽頭對重點建設項目負總責,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把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劃完成情況列入牽頭部門年度工作考核的內容,落實責任到相關處(科)室和個人,制定逐級抓落實工作方案,明確各級責任。督促項目業主履行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建設條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及時解決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協調解決不了的,應及時向對口聯系的區領導報告并說明理由。建立定期向對口聯系的區領導報告本部門牽頭負責重點建設項目進展情況的制度。各牽頭責任單位要將本部門當年推進區重點建設項目的具體實施方案于重點建設項目計劃正式下達1個月內報負責對口聯系的區領導,同時抄送區發改局。
三、實施重點建設項目分類管理制度
按照“保重點、保開工、保收尾”的總體要求,分類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一)積極協調,進一步突出重點,集中力量,加快推進總投資2億元以上、年度計劃投資1億元以上的重點項目建設進度。
(二)科學制定工作計劃,加強工期和投資控制,加快推進在建和收尾的重點項目建設進度,確保一批在建的重點建設項目盡早建成投產,發揮效益。
(三)加大協調督辦力度,加快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存在的問題,促進一批前期的重點建設項目早日開工建設,形成新的投資量。
(四)區發改局要牽頭會同各有關部門做好重大項目儲備工作,結合《番禺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重大簽約項目等情況,不斷充實我區重點建設項目庫。按照“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的原則,將具備開工條件或已開工的項目納入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管理,將已開展前期工作,但尚未開工的項目納入年度重點建設預備項目計劃管理。
四、著力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針對重點建設項目推進、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征地和房屋征收、用地報批、審批時限長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協調力度,創新工作機制,加快推進重點建設項目進度。
(一)召開重點建設項目工作領導小組每月例會和重點建設項目專題對接會。針對區重點建設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用地、審批、資金等問題,區重點建設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成員單位(發改、財政、經貿、科信、規劃、建設、國土、環保、招商、政務等部門)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貫徹落實區政府常務會議重點項目建設專題例會的決策,草擬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推進全區重點項目建設例會匯報材料,研究討論區重點建設項目庫編制和實施的具體問題和推進措施,積極探索并聯審批制度,縮短審批流程,做好與城區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等的銜接,加快項目落地,強化政府對重點建設項目的支持。不定期召開行政審批、用地、資金問題專題對接會,為區各有關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重點項目建設單位提供面對面的溝通平臺,加快推進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進度。
(二)加快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報批進度。區重點建設項目優先使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按項目開工時序優先保障用地需求。區國土部門要進一步指導重點建設項目單位組織報批材料,提高報批材料質量,縮短報批時間;對需國家、省、市國土部門審批的事項,要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盡快批復。各項目牽頭負責部門要督促項目業主按規定及時報送用地報批材料。區發改部門要積極協調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爭取將我區更多重點建設項目在國家、省、市的層面立項。
(三)強化重點建設項目指導服務和報批綠色通道管理。區發改、經貿、建設、環保、規劃、國土等部門要根據年度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建設預備項目計劃,提前介入區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主動給予指導服務;同時要嚴格按照區重點建設項目報批綠色通道管理若干規定的時限要求,進一步提高重點建設項目各審批環節的工作效率。
五、加強督查督辦
由區重點建設項目工作辦公室負責定期對牽頭部門落實重點項目建設工作責任制的情況進行督查、督辦。以年度計劃完成投資和重大節點計劃為考核依據,做到每月有情況匯總、每季度有形勢分析、每半年有檢查督辦、年終有考核總結,建立倒逼機制。區發改部門要根據經批準的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編制重點建設項目推進的具體節點實施計劃,負責匯總每月重點建設項目進展情況,并定期對重點建設項目推進情況進行排查。區政府辦負責將排查情況及區重點建設項目進展情況在全區進行通報,并對推進不力的牽頭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下達工作責任督辦通知書,同時向區主要領導報告。每年中由區領導牽頭開展重點建設項目推進落實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每年底由區領導主持召開重點建設項目考核情況通報會。
六、建立重點建設項目獎懲機制
年終圍繞項目建設、前期工作推進、項目策劃儲備等重點工作,由區重點建設項目工作辦公室牽頭開展重點建設項目考核工作,區政府根據考核結果對在推進服務重點項目建設工作中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考評不達標的單位及有關責任人給予全區通報批評。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監管不到位而延誤項目建設工作的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問責規定,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對其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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