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8〕249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畜禽養殖禁養、限養區域劃定的通告
為規范畜禽養殖行為,有效控制畜禽養殖業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我區畜禽養殖可持續健康發展,建設番禺美麗鄉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廣東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和畜禽養殖備案辦法(試行)》和《廣州市畜禽養殖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現將畜禽養殖禁養、限養區域劃定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規模畜禽養殖場(小區)標準按照廣東省的規定執行。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小區)參照廣州市的劃分標準分為小型養殖場、養殖戶和散養戶。
二、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區域禁養規定。
?。ㄒ唬┙B區內禁止從事畜禽養殖業。
(二)限養區內禁止從事豬、牛(肉牛、奶牛)、羊等畜類養殖。
三、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區域。
?。ㄒ唬┬笄蒺B殖禁養區。
1.全部區域禁養:沙灣鎮、市橋街、橋南街、小谷圍街、沙頭街、東環街、大龍街、大石街、洛浦街、鐘村街、石壁街轄區范圍內。
2.部分區域禁養:石樓鎮、石碁鎮、南村鎮、新造鎮、化龍鎮轄區范圍內。
一是距離城鎮居民區、農村村民集中住宅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醫療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等人口集中區域及其周邊500米范圍內。距離公路、鐵路、地鐵等主要交通干線500米范圍內。
二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農業生態保護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
三是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
石樓鎮、石碁鎮、南村鎮、新造鎮、化龍鎮禁養區域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禁養區范圍設定的邊界范圍。
【石樓鎮】
區劃一:東至獅子洋水道,南至亞運南路以南500米及黃泥瀝北堤,西至鎮界,北至鎮界。
區劃二:距離地鐵4號線兩側500米范圍內。
【石碁鎮】
距離自來水取水口1000米范圍內、地鐵4號線兩側500米范圍內;蓮塘村、塱邊村、石碁村、官涌村、永善村、南浦村。
【南村鎮】
區劃一:草堂村、里仁洞村、塘步東村、塘埗西村。
區劃二:板橋村、陳邊村、官堂村、江南村、羅邊村、梅山村、新基村、員崗村、南村村、市頭村、坑頭村、樟邊村等人口集中區域內。
【新造鎮】
東至谷圍新邨,北至番氮地塊,南至暨南大學,西至南村鎮市頭村。
【化龍鎮】
區劃一: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含新駕考場)區域(范圍為西至化龍運河,東至東二環高速,北至珠江水道圍合成的扇形區域)。
區劃二:番禺區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區域(范圍為東至七沙涌,南至規劃蓮花大道,西至規劃南大干線,北至金山大道)。
區劃三:距離佛莞城際兩側500米范圍內。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
?。ǘ┬笄蒺B殖限養區。
石樓鎮、石碁鎮、南村鎮、新造鎮、化龍鎮除禁養區外其余均為限養區。
四、管理要求。
(一)在禁養區范圍內已建成的規模及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由區政府依法組織實施關閉或搬遷,鎮(街)予以配合;新建小型養殖場或規模養殖場(小區)的,由環保、農業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查處。
(二)限養區范圍內已建成的生豬、牛(肉牛、奶牛)和羊的規模畜禽養殖場(小區)限期自行關閉或搬遷;其余畜禽養殖場(小區)、小型養殖場、養殖戶,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完善配套相關設施和手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依法進行處罰。
?。ㄈ└麈傉ń值擂k事處)應當指導各村民委員會將畜禽散養戶納入村規民約管理,保護農村生態環境,保障農村干凈、整潔、平安、有序。養殖戶及畜禽散養戶養殖的畜禽由農業部門負責防疫工作,養殖行為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城管部門依法查處。
五、其他事項。
?。ㄒ唬┍就ǜ嫠Q畜禽是指在人工飼養條件下,以經濟利用為目的的陸生動物,包括豬、牛、羊、兔、雞、鴨、鵝、鴿等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中的動物。法律、法規對觀賞、實驗動物和寵物等畜禽的飼養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ǘ┍就ǜ孀怨贾掌鹗┬?,有效期5年。相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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