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20〕49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廣東省加快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區將在全區范圍開展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通過確權登記,根據“尊重歷史、合理合法、實事求是、應登盡登”的原則,完善農村房地一體登記工作,實現減少行政成本、保護村民合法財產、打擊違法建設的工作目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范圍
全區范圍內集體土地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筑物和構筑物。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二、登記內容、時限
農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權屬、位置、面積、數量、用途等權屬和自然狀況。整體確權登記工作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結束。
三、登記方法
(一)權籍調查。
1.準備工作:主要包括發布通告、資料收集、制作調查底圖等。
2.農村“房地一體”權籍調查:調查期間,作業調查隊伍須佩戴統一制作的工作證到各單位、各住戶進行現狀房屋調查,核查每幢房屋的位置、權屬、界址、用途和地類等情況,并同步開展資料收集。同時,作業人員到各單位和個人住戶進行房地測量,相關單位及個人應當及時提供方便,不得無故阻撓和干擾測量人員作業。
宗地圖、房屋平面圖及不動產調查登記申請表,由權利人簽字確認。
(二)登記發證。
本次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采取村集體集中組織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受理的工作模式。村委會應協助收集不動產登記申請、有效身份證明及合法權屬來源等材料,也可在指界階段一并引導權利人申請農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權籍調查初步成果形成后,由作業單位對權籍調查成果進行公示,并由鎮(街)、村社進行蓋章確認。公示無異議后,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對權籍調查成果進行預審,并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進行首次登記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個工作日(公告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公告無異議后,不動產登記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涉及設立抵押權、地役權或者辦理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的,依法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明。
四、其它事宜
(一)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是國務院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也關系到農民個人的切身利益,各用地用房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配合,配合履行現場核查義務并積極提交相關登記資料。
(二)各用地用房單位和個人需提前準備下列證明材料:
1.已取得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2.因繼承房屋占用農村宅基地的應提交繼承相關資料。
3.個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單位法人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4.指界委托書。
5.申請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明。
6.村鎮(莊)規劃審批手續。
7.其他證明。
(三)本次確權登記是區政府主導的總登記,如有不法人員利用本次調查進行非法收費或非法活動,請單位或個人及時向所屬鎮(街)及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聯系電話:84645819)舉報。
(四)本次房屋調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測繪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如權利人對調查成果不認可,可以自行聘請有資質單位進行高精度測量,費用自理,其成果經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番禺區“房地一體” 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鎮(街)對外咨詢電話以及辦公地點.xls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點擊查看相關政策解讀:《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總登記的通告》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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