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規〔2021〕1號
雁洲水(船)閘堤防及道路建設工程屬于我區重要的水利和防汛道路相關配套工程,位于大龍街市橋河北岸雁洲水(船)閘上下游連接段堤防,起于傍西水閘上游250米處,止于雁洲水(船)閘下游125米處,具體以勘測定界范圍為準。現就該項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雁洲水(船)閘堤防及道路建設工程防洪(潮)標準為100年一遇,堤防工程級別為1級。工程建設主要為堤岸加固及生態景觀建設,建設內容包括市橋河北岸堤段的除險加固、海綿城市設施的建設等。
二、雁洲水(船)閘堤防及道路建設工程由區河涌管理所負責實施建設。工程涉及的用地拆遷補償工作由區政府負責,并由大龍街道辦事處依法組織實施。
三、雁洲水(船)閘堤防及道路建設工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設,不得阻撓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等工作。
四、自本通告印發之日起,禁止工程紅線范圍內的搶種、搶建等行為。凡屬搶種、搶建的,不納入用地拆遷補償范圍,并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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