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23〕17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于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工作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廣東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粵府〔2022〕70號)及《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廣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穗府〔2022〕14號)要求,現將《番禺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要以《清單》為基礎,進一步開展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動態管理,確保《清單》的準確性和權威性。各鎮(街)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已編制納入《清單》,區屬各有關單位要做好各鎮(街)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動態管理工作。另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政務服務事項通用目錄、“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等清單中行政許可事項的銜接,應與《清單》保持一致;要以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為重要抓手,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群眾和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二、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清單》規范實施行政許可,科學制定行政許可實施規范,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要求,充分發揮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支撐作用,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范行政許可運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審批環境。各鎮(街)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區級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統籌、指導、監督等職責,督促各鎮(街)按照全區統一標準規范實施行政許可。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要大力清理整治變相許可,堅決防止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方式變相設置行政許可事項,避免行政許可“明減暗增”。
三、切實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要依托《清單》明確監管重點,對列入《清單》的事項,充分評估實際情況和風險隱患,科學劃分風險等級,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請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會同區司法局全面明確清單事項的監管主體,壓緊壓實部門責任,推動構建“寬準入、嚴監管”政府治理體系;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范圍,健全管理機制,調整工作思路,提高監管效能,堅決杜絕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問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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