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廣州市骨灰撒海補貼辦法》正式印發并開始實施。其中,在目前免費海葬的基礎上,自2013年起,參加由廣州市民政局統一組織的骨灰撒海活動海葬先人骨灰的直系親屬或委辦人可獲每具骨灰1000元的補貼。
根據規定,補貼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先人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為廣州市戶籍的;(二)先人生前有意愿參加骨灰撒海活動或直系親屬對海葬先人骨灰無異議的。直系親屬是指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配偶和直系姻親(配偶的直系血親)。委托人是指先人生前依法委托辦理骨灰撒海事項的受托人或先人生前的法定監護人。
我市自1988年在全國始創骨灰撒海活動,至今已有1.2萬具先人骨灰撒向大海、回歸自然。這種文明節儉、低碳環保的綠色生態節地葬法,節約了土地資源,減輕了群眾喪葬負擔,緩解了清明期間過度集中祭祀的壓力,受到越來越多的市民群眾認可,成為我市殯葬改革和城市文明的亮點。北京、上海、天津、遼寧、福建等省市紛紛效仿推出各種海葬活動。為擴大骨灰撒海活動的影響,提高海葬活動的參與率,近年來,我市積極引導媒體正面宣傳,每年清明期間在各大拜祭場所派發宣傳單張,設立常年預約報名電話等方式加大工作宣傳力度,并從2009年開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免除群眾參與骨灰撒海活動的費用,海葬骨灰數量略有提升。但由于“入土為安”的傳統喪葬習俗觀念根深蒂固,目前我市采取海葬方式安葬先人骨灰的比例仍較低,每年撒海骨灰數占戶籍人口火化數(約4.2萬)的比例不超過2%,絕大部分新增骨灰仍采取寄存、墓葬等占地葬法。而國內部分省市后來居上,例如汕頭市澄海區依靠臨海優勢,轄區群眾選擇骨灰海葬已占火化總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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