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番禺區加快總部經濟發展工作方案》,最多獎勵企業1000萬!快來和小番一起看看這個豪氣的方案!
總部企業認定條件
本方案所指總部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工商注冊登記地址、稅務登記已在我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承諾10年內注冊地址不遷離我區、不改變在我區的納稅義務。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經廣州市認定為總部企業的。
2、連續2年(認定年度)企業對我區區庫稅收貢獻不低于1000萬元的(房地產企業除外)。
總部企業認定獎勵
對首次認定為區總部企業的給予一次性認定獎勵。認定當年以區政府名義發文認定、授予區總部企業牌匾,并按認定年度期間對我區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之和的5%給予認定獎勵,獎勵資金一次兌現。已享受我區落戶獎勵的,不得重復享受認定獎勵。
總部企業地方貢獻獎勵
區總部企業在本區貢獻增加一定程度的,給予多次且上不封頂的貢獻獎勵。總部企業自認定次年起,企業對我區的年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超過之前歷年至認定年度首年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平均值的,于申報當年一次性給予超過該平均值部分的50%作為貢獻獎勵。
總部企業成長獎勵
為全面提高企業競爭力,對區總部企業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或中國服務業、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和世界企業500強,給予成長獎勵。經認定的區總部企業,被評定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或中國服務業、制造業企業500強),給予100萬元獎勵;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的,給予250萬元獎勵;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的,給予1000萬元獎勵。當年同時獲得上述多項榮譽的按最高榮譽給予獎勵;對多次獲評同一榮譽的只獎勵一次;當年獲得榮譽低于自認定年度首年以來所獲歷史最高榮譽的不予獎勵。對連續3年獲得以上榮譽的總部企業,另給予上述相應標準的50%獎勵資金。培育獎勵資金于申報當年一次性兌現。
以上各類500強的區總部企業從市外遷入投資中心、營銷中心、研發中心、財務中心、結算中心、采購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性機構,每遷入一個機構給予按上述各類500強總部企業評定獎勵標準的20%的金額給予獎勵,獎勵資金于申報當年一次性兌現。
總部企業辦公用房補貼
經首次認定為區總部企業的,從申報當年開始(本方案出臺后新招商落戶區內的總部企業可追溯至落戶當年開始),其本部在區內租賃、購買、新建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下同)的給予辦公用房補貼。其中,租賃的,每年按市房地產租賃管理所公布的租金參考價的30%給予租金補貼,補貼期3年,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購買、新建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于申報當年一次性兌現。
總部企業同時租賃、購置、自建辦公用房的,按照以上規定和總部企業本部辦公面積合并計算辦公用房補貼,但不得重復補貼。若總部企業租賃、購買、新建辦公用房時已享受政府(含下屬國有企業)給予優惠的,該補貼金額相應扣除。租賃的自用辦公用房在補貼期間不得轉租,購買、新建的自用辦公用房從補貼開始10年內不得出租、出售。
總部經濟獎勵補貼資金用途
區總部企業的認定獎勵、貢獻獎勵、成長獎勵的補貼資金可用于企業自主創新、技術改造、品牌創建、提升總部功能、開拓市場、人才培育以及自用辦公用房等生產經營活動,也可自主獎勵給企業經營決策人員及其他相關員工,用于獎勵個人的資金比例、獎勵對象由企業董事會自主決定。辦公用房補貼資金只能用于總部企業租賃、購買、新建自用辦公用房。
完善總部企業相關服務
(一)保障總部企業人才公共服務。區相關部門為區總部企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入戶、社會保險、醫療保障、房屋租賃等方面就近提供便利。區教育部門按有關政策,優先解決區總部企業高級管理、技術人員的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
(二)優先用地支持。區新增建設用地在制定利用年度實施計劃時,優先保障區總部企業用地供應。區屬物業、城市更新用地優先提供給區總部企業。鼓勵區總部企業入駐區政府規劃建設的總部基地集聚區。
完善總部經濟扶持機制
(一)強化區總部企業認定及獎勵補貼管理。區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發展改革局)牽頭向社會公開區總部企業認定、獎勵補貼申報指南,符合本方案要求的企業將相關申請材料報送至區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對申報認定總部企業、申請總部企業獎勵補貼和人才公共服務等相關材料審核后,將擬認定區總部企業名單、總部企業獎勵補貼資金和人才公共服務計劃等報區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二)落實資金預算與監管制度。區總部企業獎勵補貼資金納入區年度財政預算。區財政局根據區總部經濟領導小組審定的當年總部企業獎勵補貼資金情況以及預算單位的資金申請,按財政國庫集中支付規定辦理區總部企業獎勵補貼資金撥付手續,并牽頭對區總部企業獎勵補貼資金的使用進行績效評估。上述財政獎勵補貼按區對鎮街財政管理體制有關規定由區與鎮街分級負擔。
(三)強抓工作落實和服務。區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工作督查機制,會同各成員單位檢查總部經濟政策執行情況,定期通報。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優化總部經濟發展環境,提供優質服務,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要實施專人、全程支持。
附則
(一)區總部企業可申請享受本區其他優惠扶持政策,但本方案規定的獎勵補貼政策和其他優惠政策屬于同類型(包括認定或落戶、經營貢獻、成長激勵、辦公場所補貼、人才公共服務、優先用地支持等)的不得重復享受,但可擇優選擇區同類扶持政策中的一種執行,選定后原則上不得更改;招商企業之前已享受區同類獎勵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相關政策。區總部企業可疊加享受國家、省、市相關政策。
(二)新招商落戶的市外總部企業符合本方案有關標準的參照本方案認定、獎勵。重點引進的總部企業,其認定、獎勵補貼等政策可以通過與區政府簽署合作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三)區總部企業認定后5年內有效。已認定的總部企業不符合本方案認定條件的,將不再享受本方案的扶持政策。
(四)申請獎勵補貼資金的總部企業必須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存在違反本方案規定騙取區總部企業獎勵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取消已獲得本區的所有扶持政策,應退還已經獲得的獎勵補貼。獲得辦公用房補貼的區總部企業,違反本方案規定轉租、出租、出售的,取消辦公用房補貼扶持,應退還已經獲得的補貼。
(五)本方案由區總部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如依據的有關政策法律發生變化,根據實際情況評估延期或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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