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政策原文: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番禺區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政策解讀內容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2010年,《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市政府第13屆11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批準后公布,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我區2012年參照《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制定的《番禺區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番府〔2012〕43號)》將于2017年3月22日過期。鑒此,我區參照《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訂出臺了?!斗畢^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和規范我區重點建設項目和預備項目管理、服務和保障,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提高投資效益。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三十條,具體說明如下:
第一條明確《辦法》制定的必要性和依據。
第二條明確《辦法》的適用范圍。
第三條明確《辦法》的實施主體。
第四條明確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的定義。
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明確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的納入條件和申報要求。
第八條明確申報省、市區重點建設項目的申報要求。
第九條明確年度區重點建設項目計劃草案和年度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計劃草案的起草要求。
第十條明確年度區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和年度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計劃的印發執行部門。
第十一條明確年度區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年度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計劃在執行中予以調整的程序。
第十二條明確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應依法開展前期工作。
第十三條明確區重點建設項目綠色通道的審批主體與審批方式。
第十四條明確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享受相應的綠色通道政策。
第十五條明確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需調整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和總投資等信息的調整要求。
第十六條明確重點建設項目信息月報表的報送要求。
第十七條明確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的信息共享與公開機制。
第十八條明確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的領導協調機制。
第十九條明確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的工作責任制。
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明確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的前期指導、宣傳、專項補助、提供用地和配套需要的要求。
第二十五條明確政府投資的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應重新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和建設資金使用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阻撓區重點建設項目和區重點建設預備項目建設等有關工作。
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明確違反《辦法》相關條例的責任和處罰。
第三十條明確《辦法》的有效期。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