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303-440113-04-01-504221
穗番發改投批〔2023〕21號
廣州市番禺區水務工程建管中心:
你單位報來《關于申請審批番禺區屏山河、詵敦河流域(鐘村凈水廠片區)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勝石村、詵敦村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實現屏山河、詵敦河流域(鐘村凈水廠片區)的勝石村、詵敦村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實現區域旱季污水全收集,消除雨季污水溢流,構建獨立、封閉的污水系統,最大程度實現雨污分流。同意你單位報來的番禺區屏山河、詵敦河流域(鐘村凈水廠片區)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勝石村、詵敦村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鐘村街(勝石村、詵敦村)。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鐘村街勝石村、詵敦村村居開展雨污分流改造,總面積約0.42平方千米。主要工程包括:新建d300-d500污水主管道約3781米,DN150-DN200污水管約13092米,d300-d1200雨水管約873米,雨水渠箱15米,B×H=300mm×300mm~500mm×500mm雨水溝約12138米,DN100雨水立管約39840米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9036.42萬元。資金來源:按照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辦理通知》(政府請示[2023]391號)解決。
五、招標方式。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六、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附件: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
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番禺區屏山河、詵敦河流域(鐘村凈水廠片區)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勝石村、詵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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