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
你單位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醫療綜合大樓改擴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請材料(包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變更審批申請、項目水土保持變更方案、項目水土保持變更方案技術審查意見及項目水土保持變更方案審批承諾書)收悉。我局于2022年7月28日受理你單位提出的申請,經程序性審查,我局認為你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九條、《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作出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1.24公頃。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標值執行南方紅壤區一級標準。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7 %,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護率95%,表土保護率不計,林草植被恢復率不計,林草覆蓋率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及分區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設期水土保持補償費為0萬元。
附件:實施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醫療綜合大樓改擴建工程水土保持變更方案告知書.wps
廣州市番禺區水務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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