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401-440113-04-01-677349
穗番發改投批〔2024〕90號
廣州市番禺區水務工程建管中心:
你單位報來《關于申請審批金山湖溢洪道改造工程項目建議書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消除番禺區鐘村街金山湖水庫下庫和中庫的安全隱患問題,確保金山湖水庫的防洪安全,同意你單位報來的金山湖溢洪道改造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鐘村街金山湖泄洪渠內。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鐘村街金山湖水庫下庫溢洪道進行改造及中庫坍塌段岸坡開展修復工程。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新建寬2.2米、高2.4米的鋼筋砼U型渠約37.1米,新建寬7米、長10米的溢洪道出口格賓石籠防沖護坦;新建三維土工網植草護坡長約408米;重建寬2.2米,高2米的過水箱涵2座,長約21.71米;木棧道底部回填混凝土長約138米;噴射C20混凝土護坡長約94米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399.17萬元。資金來源:按照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番府十八屆 106次〔2024〕16號)解決。
五、本項目后續無需向我局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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