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305-440113-04-05-438436
穗番發改投批〔2023〕55號
廣州市番禺區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你單位報來《廣州市番禺區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審批番禺區不可移動文物線索——竹間李公祠修繕工程項目建議書的申請函》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保護不可移動文物,排除安全隱患,同意你單位報來的番禺區不可移動文物線索——竹間李公祠修繕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大市大街16號。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市橋街大市大街16號竹間李公祠進行修繕,建筑占地面積約190平方米,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恢復花崗石地面約25.96平方米、紅泥大街磚地面約136.08平方米、清水磚墻面約671.11平方米、正大門及擋中門共約10.06平方米,更換硬木梁架約0.62立方米、屋架檁條約6.35立方米,剔補龍船正脊、垂脊共約53.3米,重做祠堂木構件油漆約414.29平方米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232萬元。資金來源:按照《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財政預算支出指標的通知》(番財〔2023〕35號)解決。
五、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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