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402-440113-04-01-484140
穗番發改投批〔2024〕35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鐘村街道辦事處:
你單位報來《關于申請番禺區鐘村街云市西路及太平路四處公有房修繕工程調整立項的函》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該項目于2018年4月取得《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番禺區鐘村街云市西路及太平路四處公有房修繕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復》(番發改函〔2018〕377號),由于項目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發生較大變更,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原則同意調整番禺區鐘村街云市西路及太平路四處公有房修繕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鐘村街云市西路及太平路。
三、調整后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鐘村街云市西路及太平路四處公有房進行修繕。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拆除磚砌體、立面塊料、平面塊料、樓梯、防水層,整治外立面、屋面防水,墻面翻新及墻體結構加固,改造樓棟給排水設施、樓道照明、防雷接地設施,更換金屬門窗、樓棟門及公共采光窗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調整后的估算總投資約680萬元。資金來源:按照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辦理通知(辦文編號:政府請示〔2024〕69號)解決。
五、取消原番發改函〔2018〕377號批復。
六、本項目后續無需向我局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招標方式。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八、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附件: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
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番禺區鐘村街云市西路及太平路四處公有房修繕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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