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402-440113-04-01-944824
穗番發改投批〔2024〕36號
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報來《關于番禺區化龍鎮塘頭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工程的立項申請》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完善番禺區化龍鎮塘頭村農村生活污水管網,確保雨污分流,恢復排水系統正常功能,同意你單位報來的番禺區化龍鎮塘頭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番禺區化龍鎮塘頭村內。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化龍鎮塘頭村進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新建d300污水管約848米、DN200污水管約1624米、DN150污水管約3226米、DN100建筑立管約3752米、污水檢查井208座,管道清淤約51立方米,拆除并新建雨水蓋板溝約408米,管道恢復約160米,砼路面處理約5370平方米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999.28萬元。資金來源:按照《廣州市番禺區水務局關于印發番禺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的通知》(番水〔2022〕220號)解決。
五、本項目后續無需向我局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招標方式。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附件: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
項目審批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番禺區化龍鎮塘頭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鞏固提升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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