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4年01月18日

番府〔2012〕 136號
番禺區南大干線(省婦幼醫院至市新路段)工程是我區建設宜業宜居現代化新城區的重要交通基礎設施,位于南村鎮,西起省婦幼醫院,東接市新路,全長4.24公里。工程計劃于2012年9月動工,2013年底前建成。現就該項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番禺區南大干線(省婦幼醫院至市新路段)工程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番禺區南大干線(省婦幼醫院至市新路段)工程由區交通局負責實施,工程用地涉及的征收與補償工作由南村鎮人民政府依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三、番禺區南大干線(省婦幼醫院至市新路段)工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工程的測量、勘探、施工以及征收與補償工作。
四、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紅線范圍內的搶種、搶建等行為。凡屬搶種、搶建的,不納入征收與補償范圍,并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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