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征地補償安置的公告
穗番府征前公〔2022〕1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有關規定,我區組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單位編制了南大干線(省婦幼醫院至市新路段)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詳見附件1)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詳見附件2),現將有關內容和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和土地現狀
擬征收土地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南草堂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員崗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陳邊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市頭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板橋村股份合作經濟社以及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羅邊村股份合作經濟社,擬征收土地面積共共34.4199公頃。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征地范圍涉及現狀農用地14.9671公頃(耕地5.2365公頃、園地0.1362公頃、林地6.4717公頃、其他農用地3.1227公頃)、建設用地17.3033公頃、未利用地2.1495公頃。根據用地報批地類還原相關規則,上述擬征收土地報批地類為農用地21.7473公頃(耕地7.6851公頃、園地0.2924公頃、林地8.9158公頃、其他農用地4.8540公頃)、建設用地10.0793公頃、未利用地2.5933公頃。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具體范圍詳見《南大干線(省婦幼醫院至市新路段)擬征地紅線圖》(詳見附件3)。
二、征收土地目的和用途
為組織實施交通基礎設施——南大干線(省婦幼醫院至市新路段)建設需要征收土地,用途為交通用地。
三、補償標準
?。ㄒ唬┩恋匮a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征收集體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均按30萬元/畝(折合450萬元/公頃)的標準補償(其中土地補償費15萬元/畝,安置補助費15萬元/畝)。
?。ǘ┣嗝缂暗厣细街镅a償標準:按照《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番禺區土地征收中青苗及地上附著物包干補償辦法的通知》(番府〔2015〕12號)采用包干形式或市場估價方式進行補償。
四、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已包含在上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中。
?。ǘ┝粲玫匕仓?。根據《印發廣東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府辦〔2009〕41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見》(穗府辦規〔2018〕17號)的規定為被征地村集體核定留用地指標。具體留用地指標面積以留用地指標核定書為準。
(三)社會保障安置。核定征地項目涉及應納入養老保障范圍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416人,按每人16200元標準一次性計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共673.92萬元,??钣糜诒徽鞯剞r民繳納養老保險費用。
五、補償款支付方式
上述涉及的村集體的征地補償款以銀行轉賬等方式支付到被征地村集體股份合作經濟社土地補償款專戶;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的支付,由鎮街直接與征地涉及的農戶另行簽訂補償協議。
六、補償登記期限及異議反饋渠道
?。ㄒ唬┭a償登記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印發之日起30日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等不動產權屬證明相關材料及身份證明材料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凡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屬地鎮街的調查結果為準。
?。ǘ┊愖h反饋渠道。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請于本公告印發之日起3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書面簽名意見向我區相關部門進行異議反饋。我區相關部門將在收取意見后按《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等有關規定組織聽證。
七、公告時間
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0日。
八、聯系方式
?。ㄒ唬┦幸巹澓妥匀毁Y源局番禺區分局負責解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聯系電話:34588020;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亞運大道555號。
(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聯系電話:34624468;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平康路48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