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1〕8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粵府土審(02)〔2021〕62號),同意將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坑頭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4240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經依法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500千伏廣南變電站擴建(500千伏穗西對側)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坑頭村(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地村及面積: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坑頭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土地1.4240公頃(折合約21.3600畝)。其中水澆地0.7454公頃(折合約11.1810畝)、林地0.3938公頃(折合約5.9070畝)、其它農用地0.2846公頃(折合約4.2690畝)、建設用地0.0002公頃(折合約0.0030畝)。
四、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五、其他有關事項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自發布之日起為1個月,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02)〔2021〕62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