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是法律實施的關鍵環節,區安全監管局以法制監督為抓手,嚴控行政執法各個環節,不斷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為安全生產領域嚴格執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行政執法制度體系。印發《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案件審理委員會工作制度》,確立法制審核程序。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對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流程、審理流程和案卷歸檔做了明確規定。制定《廣州市番禺區鎮街安全生產委托行政執法實施辦法》,依據最新法律法規的要求,對鎮街委托執法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程序做了明確規定,促進行政執法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確保依法行政。
二是嚴抓行政處罰案件監督。所有行政處罰案件由內設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金額在5萬元以上案件必須由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對存在法律適用錯誤、程序不合法、嚴重不合理等問題的案件一律打回修改,嚴格把控案件質量關,降低違法風險。今年,全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已超700宗,金額超1800萬元。每年采用現場交叉互評的方式,對各鎮街安監中隊的行政處罰案卷進行評查,交流經驗,提升執法人員的執法案卷制作能力。通過案卷評查,各鎮街對行政執法案卷質量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整改和查漏補缺。
三是細化執法文書制作規范。根據安監系統執法文書制作規范,對重要文書的填制作進一步細化,使執法人員對文書填制有更直觀的了解,制作文書更加高效、準確。制作多類調查取證指引,提高執法人員在執法辦案調查取證環節中搜集證據的完備性。
四是強化典型案例宣傳教育。先后印制三版《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典型案例匯編》5萬多冊派發至企業,利用微信平臺曝光、制定警示教育片、安全宣傳陣地、電臺播出“安全知識話你知”等途徑,加強社會面宣傳,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五是提升執法隊伍法律素質。每年3月定期舉行四期全員培訓,講授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委托執法工作等實務,提升執法隊伍法律知識及業務能力水平。推行法制工作人員制度,各鎮街安監隊伍均設置法制專員,強化與區安全監管局在法制工作業務上的對接,提升鎮街安監隊伍法治意識。通過完善一系列監督制約機制,切實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