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
某機電設備有限
公司
特種作業人員(焊工)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
《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三條“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第(二)項“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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