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市番禺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
受區政府委托,現將我區2012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2012年,區審計局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圓滿完成了2012年預算執行審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共19個項目,審計資金總額479.98億元,查出發生問題總額5334.20萬元,其中:違規金額966.36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4402.14萬元,應上繳財政706.87萬元,應調賬金額1512.51萬元。
從審計情況來看,2012年,我區各級部門認真執行區人大批準的財政預算,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良好,實現了財政收支平衡。2012年,全區實現可支配收入總額217.94億元,其中:一般預算可支配收入138.16億元,政府性基金可支配收入79.78億元;全年支出總額154.22億元,其中:一般預算總支出115.69億元,政府性基金總支出38.53億元;年末結余結轉63.73億元,其中:一般預算結余結轉22.47億元,政府性基金結余結轉41.26億元。
——狠抓收入管理,增強財政保障能力。2012年全區財政總收入138.16億元,比2011年增長20.23%。
——加強支出管理,實現預算平穩運行。區政府合理安排財政支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強化對“三公”經費等控制,保障民生重點支出,實現了預算的平穩運行。
——依法整改,審計免疫功能得以發揮。區各級部門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認真采納區審計部門的意見,將整改工作與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取得了顯著成效。上年度審計查出問題已基本整改落實完畢;本年度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部門單位正在積極整改中。
一、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一)加強財政管理,預算執行良好。
區財稅部門科學編制年度財政預算,積極拓寬財源,提高征管效能,增加可支配財力,圓滿完成全年財稅收入目標。同時,積極化解財政收支矛盾,實現預算收支平衡。
(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推動社會事業均衡協調發展。
2012年全區民生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支出 74.19億元,占一般預算支出74.22%,其中:教育、醫療衛生、農林水事務支出分別占一般預算支出的25.50%、6.57%和 6.66%。
(三)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風險。
2012年末區本級融資平臺債務余額為132.27億元,比2012年初減少6.86億元。
(四)個別專項終結而項目結余資金未及時繳回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受到影響。包括:民政扶持專項和自然災害物資儲備專項 2012年末結余分別為53.22萬元和658.84萬元。
二、地方稅收征管審計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區地稅局較好地執行了國家的稅收征管政策,各項稅收征收管理工作逐步得到規范和完善。2012年,區地稅局組織各項稅、費收入共163.51億元,同比增長10.35%,完成全年各項收入任務。
(一)綜合治稅體系情況。
區地稅局牽頭制定了《廣州市番禺區綜合治稅工作管理規定》,2012年利用綜合治稅平臺征收稅款共3300多萬元。
(二)地稅征管基礎工作情況。
2012年度地方稅收征管審計重點關注稅收征管基礎工作。從審計情況看,區地稅局相關優惠備案程序符合規定;土地使用稅信息一戶一底冊;核定征收方式審批程序規范、依據充分;欠稅公告事項業務內控健全,執行良好。
(三)存在問題。
審計發現我區地方稅收征管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1.審計抽查房地產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和教育培訓企業各3戶。查出未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稅費共61.38萬元。
2.與國土部門稅源信息共享交換不及時,未能及時核實、更新涉稅信息。
三、地稅文化事業建設費征管審計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區地稅局較好地執行了征收政策,依法收費,征收管理逐步規范。審計同時發現如下問題:
(一)部分納稅戶未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稅費1.89萬元。
(二)征收方式不恰當。個別納稅人征收方式不符合相關文件的規定。
(三)某納稅人實際經營行為與營業執照核準經營范圍不符,并且未能按要求提供憑證和賬冊等會計資料等。
四、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5個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5個單位總體情況良好,基本遵守了相關財經法規;“三公經費”支出同比基本持平。審計發現存在以下問題,應予以規范。
(一)會計核算不夠規范。
1.收入核算不規范:石壁街部分飯堂伙食費收入核算不規范。
2.資產核算不規范:區看守所、區殘聯部分資產少列。
(二)資產管理不夠規范。
區殘聯現金及公務卡使用管理不規范,部分往來款長期掛賬。
(三)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執行不夠嚴格。
區看守所部分非稅收入、區人社局部分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預算執行率偏低。
區畜牧獸醫局2012年度完成收入預算的63.54%,預算執行率偏低。
五、專項審計(調查)
(一)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專項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區住保辦和有關單位能認真落實各項住房保障政策,推進區住房保障安居工程:2012年度保障房建設任務完成率為103%;為城鎮戶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批實施了住房保障,覆蓋率為100%;至2012年末,保障性住房歷年累計投入資金61864萬元,籌集保障房源5553套,初步建立起多層次保障體系。
(二)2012年1-6月區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區政府及屬下被調查單位能夠嚴格按照要求認真落實軟件正版化工作。審計調查發現主要問題有:
個別單位未按照規定核算軟件資產、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及嚴格按規定安裝和使用正版軟件。
(三)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第六階段工作情況審計。
審計結果表明,區校安辦基本能按計劃推進各項工作,項目開工率、工程資金到位情況較好,基本能夠按照計劃完成建設改造任務;工程項目基本能按照基建程序組織實施,項目建設管理基本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對未有完善報建手續的拆除重建項目,提前介入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但前五個階段審計報告中指出的部分學校建設用地報批手續不完備導致后續相關手續無法辦理的情況依然存在。
六、事業社團單位審計
對廣東仲元中學等4個單位進行審計。從審計情況反映,上述單位內控制度較為健全,執行基本有效,財務收支活動基本遵守了有關財經法規。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會計核算不夠規范。區岐山醫院個別有償服務費收入及區慈善會部分捐贈收入科目核算不規范。
(二)資產管理有待完善。廣東仲元中學部分往來款長期掛賬、超范圍使用現金結算、部分非稅收入未及時收繳。
(三)財務管理有待完善。區中心血站支付送血汽車租金原始憑證不規范;區岐山醫院多提修購基金,部分服務費收入沒有向對方提供發票;區慈善會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及時辦理免稅資格認定和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等。
七、企業審計
對廣州市番禺物業經營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這3家企業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基本遵守了有關財經法規。審計發現問題有:
(一)廣州市番禺物業經營有限公司與屬下公司的資金往來審批手續不夠完善。
(二)番禺有線數字電視網絡有限公司部分新建網絡工程核算不規范。
八、財政決算審計
對新造鎮2012年度財政決算進行審計。該鎮2012年能夠依法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財政預算、預算調整和財政決算均經鎮人大審議通過,內控制度較健全,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比較規范,“三公”經費支出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部分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
九、審計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政府債務管理,保障公共財政安全。
從近年審計情況來看,區及各鎮(街)加大了公共基礎設施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投入,由此產生了相應的負債,包括對外舉借、墊付支出等。盡管我區通過設立和完善“償債風險準備金”機制,制定政府性債務重整方案、整改退出融資平臺、減壓續貸和展期等方式,積極剝離和重組債務主體,開展融資平臺整合工作,重整并化解到期債務,并取得一定效果。但至2012年末區本級融資平臺債務余額132.27億元,墊付資金余額46.33億元,財政資金對外借款25.60億元,數額仍然較大;各鎮(街)同樣存在一定規模的負債,且未有建立規范的償債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公共財政安全隱患。為此,區政府將進一步加強政府債務及其他政府性負債的管理力度,完善財政資金借款和墊付資金的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消化計劃,確保公共財政安全運行。
(二)進一步厘清區域調整的事權與財權事項。
在對區中心血站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中發現,自2003年南沙獨立設區以來,區中心血站還一直兼負該區血源管理和采集,并負有向南沙區醫療機構提供臨床用血的職能,而南沙區沒有為此承擔任何費用。下一步,我區將按照事權與財權相統一的原則,由區財政局和衛生局牽頭,盡快與南沙區相關部門商議,由南沙區財政合理地分擔或補償。
(三)加強墊付資金形成資產的核算和管理。
近年來,我區通過墊付方式解決財政收支矛盾,而這種支出方式所形成的資產在核算和管理上,目前缺乏國家財經法規方面有效的指引,各預算單位對這類資產的核算和管理不盡相同,資產安全存在隱患。區政府將通過區財政局牽頭,統一業務指導,健全制度,確保資產核算真實、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