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市番禺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受區政府委托,現將我區2013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報告如下,請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按照上級審計機關和區的工作部署,區審計局對2013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13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較好地完成了區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
一是加強管理,保障財政穩健運行。2013年,區財政部門加強財政收支管理,科學統籌調配財政資金,為我區財政的穩健運行和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供保障。2013年,全區公共財政可支配財力為103.8 億元,公共財政預算支出83.7 億元,年終滾存結余20.1億元;全區政府性基金可支配財力為97.8 億元,基金預算支出55.9億元,年終滾存結余41.9億元;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為620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6008萬元,年終結余193萬元。
二是認真履行職責,促進經濟社會發展。2013年,我區26個單位按要求完成了2012年財政決算、“三公”經費和2013年財政預算公開工作,數據顯示其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因公出國費用零增長。
三是推進政府性債務管理,力保財政安全。我區著力推進債務風險管理工作,按照省委巡視組整改意見要求開展債務重整。從檢查審計署廣州特派辦關于我區政府性債務審計報告中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反映,除清理和規范財政對外借款等事項尚在整改中,其他大部分整改事項已完成。2013年末,政府性債務余額為170.55億元,比2012年末政府性債務余額173.69億元,減少3.14億元,政府性債務率為78.41%,比2012年末的83.84%有所下降。
一、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圍繞區委、區政府既定工作目標,切實履職,抓收入、控支出、調結構、穩增長、惠民生、促發展,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同時審計發現一些問題及有待完善的事項,包括:
(一)2013年12月,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將應作直接支付的268.40萬元支出轉作授權支付。
(二)2013年,我區社會撫養費收入為8839萬元,當年征收到位率為73.35%,延伸審計市橋街和沙灣鎮,征收率分別為83.04%和36.35%,社會撫養費征收率有待提高。
(三)受參訓學員學習成績合格率影響,職業技能培訓2013年預算執行率為57.90%,職業技能培訓預算編排有待規范。
(四)收繳國有資本收益所依據的文件,對比現行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及實際機構變化狀況,明顯滯后。
二、地方稅收征管審計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區地稅局堅持依法治稅,強化稅源管理,規范稅收征管,完成收入任務。審計發現的問題有:
(一)2013年度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中,抽查10戶納稅戶,發現少征4戶納稅人稅款合共122.98萬元。
(二)執行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稅收政策方面存在漏征漏管。
(三)被抽查的村經濟發展公司和農貿市場等單位在房產租賃稅收申報中,以各種名目分解租金收入,不報、少報稅款。
三、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對東環街、橋南街和廣州南站地區管理委員會(簡稱南站管委會)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單位能夠依法及時編制預算、組織預算執行,因公接待費實現零增長,但有2個單位因公出國、公務用車購置費和運行費同比增長, 1個單位預算執行率較低(60.77%)。審計同時發現以下問題:
(一)東環街道辦沒有按規定使用考核獎勵金,涉及金額4.12萬元,經審計指出已自行糾正。
(二)南站管委會有3.24萬元支出的發票內容與報銷內容不一致。
(三)橋南街道辦往來款項512.10萬元未及時清理。
四、財政決算審計
對石樓鎮2012年度、沙灣鎮2013年度的財政決算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兩鎮能夠依法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預算和決算有關審議程序規范,基本遵守了有關財經法規,內部控制制度較健全,“三公”經費同比有下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沙灣鎮
1.個人借支金額較大、人數較多,借支核銷時間跨年度。
2.往來款長期掛賬,金額121.49萬元。
3.無剔除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多計發休假工資13.19萬元。 經審計指出已清退。
(二)石樓鎮
1.沒有按規定清退個人集資款。該集資款始于1996年,至2013年5月止,余額691.10萬元,經審計指出已清退完畢。
2.大額往來掛賬多年未能及時清理。
3.個人借支業務費余額較大且未及時清理,部分借支手續不夠完善。
4.資產管理不夠規范,未對盤盈及盤虧的資產進行處理。
5.會計基礎工作不夠規范,出現錯列收入、賬賬不符、賬實不符等問題。
五、專項審計
對公交行業財政補貼專項資金績效、廣東扶貧日捐贈款物、體育彩票公益金3個專項進行了審計。
(一)公交行業財政補貼專項資金績效審計
對2010年至2012年公交化財政補貼資金進行績效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公路客運公交化改造平穩、實施順利,區內客運線路公交化率達到100%,實行低票價,基本達到了廣覆蓋、大密度、長服務時段的公交服務要求,公交化后滿意公交運行狀況的公眾略過半數,不滿意評價不足一成。公交化財政補貼資金收支真實、基本合法。審計同時發現存在公交財政補貼機制和分配方法不夠完善的問題,相關制度與方案有待完善。
(二)廣東扶貧日捐贈款物審計
對2013年慈善項目推介會、“廣東扶貧濟困日”暨“廣州慈善日”、“一元捐贈、一份愛心”活動所募集的款項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區慈善會能專賬專戶管理捐贈資金,及時繳付和返還捐贈款,未發現有擠占、挪用、隱瞞、截留捐贈資金等問題,5個被抽查單位的返還資金能做到專款專用。
(三)體育彩票公益金審計
對番禺區體育局2012-2013年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體育彩票公益金能夠在全民健身活動中發揮積極作用,做到專款專用,相關基建工程基本能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進行,但存在體育彩票公益金資金沉淀情況,審計就此提出了建議。
六、事業社團單位審計
對東環街社區服務中心、區第二人民醫院、區職業技術學校、番禺中學等4個單位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活動基本遵守了有關財經法規;沒有發現被審計單位的“三公”經費和會議費超預算以及同比增長的情況;區第二人民醫院2013年的西藥加成率符合物價部門的規定。審計發現問題有:
(一)資產管理方面問題
1.番禺中學:交付番禺實驗中學使用的資產在沒有辦理資產移交手續的前提下,作了賬面沖減;在用校舍仍未取得房產使用權證。
2.番禺區職業技術學校:沒有按規定設置固定資產卡片賬和明細賬,賬實無法核對;對價值較高的非固定資產類專用材料沒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列作費用性支出,沒有通過“存貨”科目核算。
(二)工程招投標方面問題
區第二人民醫院將門診樓、住院樓等合同總造價277.09萬元維修改造工程分為不大于10萬元的34項裝修改造工程,自行邀標,規避公開招標。
(三)非稅收入管理不完善
區職業技術學校未能準確核算2013年末各項收費等非稅收入的應收及未收數額;非稅收入14.72萬元未及時上繳財政;741.21萬元非稅收入沒有按規定直接上繳區財政專戶;收費環節沒有嚴格執行內控制度,未能起到相互監督的作用。
(四)會計基礎方面問題
1.區第二人民醫院贊助建橋款50萬元核算錯誤;部分會計信息不完整、不規范。
2.區職業技術學校現金日記賬記賬不及時;現金收入221.84萬元沒有記賬就直接上繳財政專戶;分別多記和漏記資產14.46萬元和14.90萬元;同時還存在賬表不符、賬實不符、代收書款108萬元未及時清理、資產核算不規范、應繳財政專戶款的核算不準確、部分費用支出會計信息不完整等問題。
七、企業審計
對香港番發有限公司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該公司內控制度較為健全,執行有效,企業經營和財務運行遵守了有關財經法規。
八、審計整改情況
2013年末至2014年初,區審計局把查問題、提建議、抓整改幾個環節有機結合起來,對2013年度完成的審計項目進行了跟蹤回訪,并向區政府提交了回訪情況專題報告。回訪情況顯示,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一是認真整改問題,切實執行審計決定,審計決定落實率達97.31%。如區財政局、新造鎮政府等單位的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審計決定執行和審計建議落實情況,研究部署具體工作措施,整改任務責任到人,措施落實到位;二是虛心接受審計建議,審計提出的31條建議,全部被采納,采納率達100%;三是統籌協調克服困難,推進整改工作。有些整改工作涉及面廣,難度較大,被審計單位也積極整改。
九、審計建議
(一)繼續強化政府債務管理,確保公共財政安全
2013年,區財政部門在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完善債務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3末年我區政府性債務余額170.55億元,同比減少3.14億元,但離我區制定的存量政府性債務化解方案中所確定的目標(至2016年末減少存量債務105.9億元)仍有很大差距。同時,區財政墊付資金余額有40.09億元,累計對外借款余額有28.21億元。區財政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存量債務,控制新增債務和債務轉換,切實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確保我區公共財政安全。
(二)優化收支結構,增強公共服務能力
從我區經濟發展情況來看,在努力增加財政收入同時,更要強化對財政收支的監管,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著力提高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以更好地推動我區經濟的轉型升級,謀求新的發展。
(三)遵守財經紀律,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從審計情況來看,被審計單位政策執行不及時、執行過程不到位、財務核算不規范和管理薄弱等情況時有發生,反映出一些單位和個人對財經法紀意識還不夠強。區政府將嚴格落實預算單位和負責人員遵守財經法紀的主體責任,嚴格責任認定和評價,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增強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意識,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