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8月1日起,廣州市按照市級統籌基金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收統支和統籌使用的原則,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施市級統籌。日前,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番禺區財政局和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有關人員到市社會保險基金中心,采取現場辦公的方式順利完成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市級統籌的資產及賬務移交工作。這是自2009年下半年起廣州市對社會失業、工傷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實施市級統籌后,我區又一項基金納入市級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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