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番禺區從7月1日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和孤兒養育等社會救助標準。
(一)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530元提高到540元;城鎮“三無”人員的低保金按城鎮低保標準上浮30%計算,即由原來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702元。低保標準提高后,以低保標準為基數確定的基本醫療救助、分類救濟等社會救助水平也相應提高。
(二)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10元。
(三)城鄉孤兒養育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1180元提高到1240元。
(四)福利機構政府集中供養人員供養標準從900元提高到946元。
7、8月低保金、分類救濟金新增部分以補發形式發放,9月按新標準發放。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