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關于“提高養老服務水平,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每人每年的供養標準按不低于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70%確定”的要求,番禺區從2013年7月1日起調整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872元提高到1153元。
番禺區財政和民政部門積極做好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調整的相關工作,并要求各鎮街要認真貫徹落實,做好五保資金配套工作,按新標準及時、足額發放五保供養金,切實保障農村五保對象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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