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和區紀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管理的有關精神,番禺區財政局嚴格按照《基建財務管理》和《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切實規范基建項目資金管理。對手續不齊、申報資料不完備的基建項目資料不予以撥款;對超規模或超合同價的基建項目,指引其到建設單位辦理調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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