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財政局積極發揮財政職能,采取各種有力措施加強監管,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2016年,全區公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比2015年決算數下降10.13%。
建立健全制度。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增強做好會議費和“三公”經費核算管理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職責。建立制度約束,印發了《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關于印發番禺區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番禺區接待辦關于印發番禺區公務接待工作管理意見的通知》、《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轉發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區屬各單位,各鎮、街在支出審核中嚴格貫徹執行,確保“三公”經費和會議費規范使用。
嚴控預算規模。要求各單位年初預算不得超過上年度決算,切實壓減不合理開支,“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只減不增;細化“三公”經費和會議費預算編制,預算編制落實到具體經濟分類科目,并且要求各單位詳細表述經費開支內容和計劃。
嚴格支出控制。一是在資金撥付上,要求各單位嚴格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原則,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會議費等支出,未經區政府同意,預算執行中不追加部門“三公”經費和會議費預算。二是細化日常管理。在“E財財政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啟用全部款級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實現對“三公”經費項目從預算編制-指標管理-資金撥付-賬務核算-系統監控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三是推進我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重新核定我區公車運行費用標準,按照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用車等分類別分年限安排公車運行維護費,對涉改車輛實施停駛、封存,從嚴審核車輛運行維護的費用申請,切實壓減公車運行和購置費用。
加強統計分析,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組織全區各單位按季度上報“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認真匯總分析并上報市財政局。在區紀委“番禺區作風監察信息平臺”中建立“三公”經費監控模塊,遵循依法依規、實事求是、預警提示、違規必究的工作原則,對區屬各單位的“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情況進行實時監控。
落實信息公開。組織各部門、鎮街參照廣州市的公開范本格式,將“三公”經費及會議費信息向社會進行公開,提高經費支出的透明度,讓社會輿論參與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有效規范和約束財政資金使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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