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 中海油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宏業加油站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101696944818Q
登記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新廣路段
負責人:尤佳
一、環境違法事實及證據
環保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存在以下事實情形:2023年6月1日,我局委托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對當事人油氣泄露濃度進行采樣監測,據7月10日出具的《檢測報告》(GJGK202305Q0089a)顯示當事人4號加油機油氣回收檢測口泄漏濃度值為5314.9 μmol/mol,超過《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20)規定的排放限值(小于等于500μmol/mol)。
以上事實,有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現場照片、揮發性有機物泄露檢測記錄表、檢測報告等證據材料予以證實。
二、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文件依據及給予執法觀察期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我局經研究決定:
責令當事人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實施上述違法行為,限當事人于9月15日前完成整改,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并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完成材料。
上述整改期限為我局給予當事人的執法觀察期。請當事人收到本決定書后立即停止實施違法行為,并在觀察期內配合我局采取的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柔性執法工作,主動完成整改,減少或消除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且未出現新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我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不予行政處罰,否則我局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當事人如不服本決定書,可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廣州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窗口(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83555988)或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地址:天河區龍口西路213號,電話:020-87533928、87531656)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粵府函〔2021〕99號)的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建議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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